甘肅政法大學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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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第一條為確保我校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各省教育首長部門關於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相關規定,結合學校本科招生工作實際,特製定本章程。第二條本章程適用於甘肅政法大學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十二條甘肅政法大學2021年計畫面向全國31個省招生,具體招生計畫以各省級招生首長部門最終公佈的數據為准。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確保我校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首長部門關於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相關規定,結合學校本科招生工作實際,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於甘肅政法大學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甘肅政法大學普高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的統一組織下進行。

第四條我校普高本科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及其家長、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性質及概況

第五條學校全稱:甘肅政法大學。

第六條招生程式碼:11406。

第七條辦學地點:甘肅省蘭州市安寧區安寧西路6號。

第八條辦學層次:本科、碩士。

第九條辦學性質、類型和辦學條件:學校為甘肅省省屬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院校,上級行政主管部門為甘肅省教育廳。學生在規定年限內修讀完本專業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頒發經教育部電子注册的甘肅政法大學《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頒發甘肅政法大學《普通高等教育學士學比特書》。甘肅政法大學辦學條件優良,現有蘭州市安寧西路校區(校本部)、蘭州市安寧萬新路校區、蘭州新區校區3個校區,占地總面積1066.59畝。現設有37個本科專業,涵蓋了法學、管理學、工學、文學、經濟學、藝術學等六大學科門類,社會學科、管理學、工學、人文學科為學校主要學科門類。現設有法學、工商管理、網路空間安全3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19個二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4個專業碩士學位授權點。2017年學校被確定為甘肅省博士學位立項建設單位。

第三章組織機構及聯繫方式

第四章招生範圍及計畫

第十二條甘肅政法大學2021年計畫面向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具體招生計畫以各省級招生首長部門最終公佈的數據為准。

第五章提前批次招生

第十三條我校共涉及提前批特殊類、提前批藝術類、提前批高水准運動隊和提前批少數民族緊缺人才專項等四個提前批次招生類型。

第十四條提前批特殊類招生專業為監獄學、偵查學、禁毒學、刑事科學技術四個專業,為甘肅省司法廳與甘肅政法大學共建專業,由雙方共同參與人才培養各環節工作的管理,主要面向甘肅省招生,執行甘肅省本科一批分數線。其他省份如有招生計畫則按普通類專業招生,執行生源省普通類專業招生批次分數線。

提前批藝術類招生專業為繪畫、環境設計和視覺傳達設計三個專業。

提前批高水准運動隊招生專業為法學。

提前批少數民族緊缺人才專項招生專業為法學(藏漢雙語方向),僅面向甘肅省招生。

第十五條監獄學、偵查學、禁毒學、刑事科學技術四個專業實行警務化管理,學生在校期間著司法員警營員服裝,佩帶司法員警營員標誌。

第十六條監獄學、偵查學、禁毒學、刑事科學技術四個專業在甘招生計畫以教育部來源計畫網公佈的數據為准,女生招收比例不超過15%。報考監獄學、偵查學、禁毒學、刑事科學技術四個專業的甘肅省生源考生,須在志願填報前參加由甘肅省司法廳和甘肅政法大學共同組織的面試、體檢、體能測試和政審。面試、體檢、體能測評和政審結論不合格的,不予錄取。具體實施方案在甘肅政法大學本科招生資訊網(https://bkzs.gsupl.edu.cn/)另行通知,請考生及時查閱。

第十七條監獄學、偵查學、禁毒學、刑事科學技術四個專業報考考生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的有關規定執行,詳見《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准(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准(試行)》(人社部發〔2010〕82號)。同時,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身高:男性170釐米及以上,女性160釐米及以上。

(二)體重:男性體重指數(組織:千克/米2)在17.3至27.3之間,女性在17.1至25.7之間。

(三)視力:任何一眼裸眼視力均為4.8及以上。

(四)色覺:無色盲、色弱。

(五)外觀:無少白頭,無胸廓畸形,無脊柱側彎、駝背,膝內翻股骨內髁間距離和膝外翻脛骨內髁間距離不超過7釐米,無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身體無影響功能的瘢痕,面頸部無瘢痕,無下肢靜脈曲張,無狐臭,共同性內、外斜視不超過15度,無唇、腭裂或唇裂術後有明顯瘢痕。

第十八條監獄學、偵查學、禁毒學、刑事科學技術四個專業報考考生體能測評的項目和標準,按照《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准(2014年修訂)》的有關規定執行。具體如下:

(一)50米跑。可測次數:1次,合格標準:男性≤9.2秒,女性≤10.4秒;

(二)立定跳遠。可測次數:3次,合格標準:男性≥2.05米,女性≥1.5米;

(三)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可測次數:1次,合格標準:男性≤4分35秒,女性≤4分36秒;

(四)引體向上(男)/仰臥起坐(女)。可測次數:1次,合格標準:男性≥9次/分鐘,女性≥25次/分鐘。

第十九條法學(藏漢雙語方向)專業僅在甘肅省招生,報考該專業的考生除滿足甘肅省規定的報考條件外,還須同時具有漢語文和藏語文成績,否則不予錄取。培養模式採用與甘肅民族師範學院“1+2+1”聯合培養模式。(第一年級在甘肅民族師範學院學習,第二、三年級在甘肅政法大學學習,四年級7月份開始在甘肅法官學院進行為期一個半月的法律實務强化學習後,分配學生在甘南州各級法院進行專業實習,至次年3月份返回甘肅政法大學完成畢業論文撰寫、答辯及其他畢業準備工作)

第六章錄取

第二十條採用網上遠程錄取的形式,按照生源省公佈的考生類別分類錄取。錄取批次安排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首長部門公佈的批次為准。

第二十一條甘肅政法大學根據各省(區、市)招生考試首長部門關於本科招生的調檔要求,確定調檔比例,原則上為100%—120%。

第二十二條甘肅政法大學在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省(市)和有特殊錄取要求省(區)的錄取規則為:

在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的省(市),執行相關省(市)有關規定和學校設定的選考科目要求與錄取規則。其中浙江、山東、遼寧、重慶、河北,實行分段平行錄取,按招生計畫1:1“專業+學校”平行志願投檔錄取;上海、北京、天津、海南、廣東、湖南、湖北、福建、江蘇,按照院校專業組投檔結果進行專業組內的專業錄取,專業調劑只在專業組內進行。

在內蒙古自治區,執行“在招生計畫1:1範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在江蘇省,考生學業水準測試選測科目等級為AB以上(含AB),對進檔考生執行“先分數後等級”的錄取規則。

第二十三條對進檔考生,甘肅政法大學執行“分數優先”的錄取規則,根據考生投檔分數從高到低的順序錄取並確定專業。確定專業時不設專業級差。對於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的考生,若服從專業調劑,則由學校進行調劑錄取;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

若第一次投檔生源不足,剩餘計畫將進行徵集志願。徵集志願錄取規則及確定專業方法與首次投檔考生規定一致。

第二十四條甘肅政法大學在進行錄取和確定專業時,若考生投檔分數相同,同分排序規則為:文史類考生依次比較文科綜合、語文、數學和外語成績;理工類考生依次比較理科綜合、數學、語文和外語成績;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省(市)考生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選考3科總分。

第二十五條根據教育部《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精神,我校原則上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首長部門關於加分、降低分數和優先錄取的政策,承認符合照顧政策的考生投檔成績。

第二十六條我校2021年各本科專業招收的學生入學後外語教學語種為英語。

第二十七條學校對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按照教育部《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檔案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對考生身體健康考核,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檔案有關規定執行。外語類專業不錄取口吃學生,美術類專業不錄取色盲、色弱學生。

第二十九條為便於管理,學校將法學專業錄取的新生隨機分配至法學院、民商經濟法學院學習,適用同一培養方案。法學(卓越法治基地實驗班政府法治方向)、法學(卓越法治基地實驗班智慧法治方向)、法學(卓越法治基地實驗班生態環境法治方向)三個專業錄取的新生分別歸口法學院、民商經濟法學院、環境法學院管理,執行各自專業人才培養方案。

第三十條報考英語專業的考生,外語口試與否,參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首長部門的統一規定執行。報考英語專業的考生,其英語單科成績不低於英語單科總分的67%;報考法學(涉外法治方向)、法學(卓越法治基地實驗班政府法治方向)、法學(卓越法治基地實驗班智慧法治方向)、法學(卓越法治基地實驗班生態環境法方向)專業的考生,其英語單科成績不低於英語單科總分的75%。

第三十一條學校按招生計畫錄取的學生,經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首長部門審批同意以後,學校寄發錄取通知書。

第三十二條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嚴格執行生源省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文化課控制分數線參照生源省省級招生部門劃定的錄取分數線,專業課以統考成績計分,各省(市、區)統考成績最低要達到當地省份規定的合格要求。使用“排序成績”投檔的按照投檔分數從高到低擇優錄取;使用其他類型成績投檔的,在文化課上線的基礎上,按照專業課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考生在填報高考志願時必須選擇專業,並填寫是否服從專業調劑。

第三十三條高水准運動隊錄取按照教育部和有關省份規定執行,在文化課達到公示優惠分值的控制線上,按照統測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第七章收費標準及其它

第三十四條我校普高本科各類招生嚴格執行甘肅省發改委物價局核定的收費標準。社會工作、勞動與社會保障、政治學與行政學、行政管理、會計學、工商管理、財務管理、市場行銷、漢語言文學、新聞學、人力資源管理、國際經濟與貿易、公共事業管理、金融學、思想政治教育3800元/生·學年;法學(含涉外法治方向、藏漢雙語方向、卓越法治基地實驗班政府法治方向、卓越法治基地實驗班智慧法治方向、卓越法治基地實驗班生態環境法治方向)、知識產權、監獄學、英語、偵查學、禁毒學4300元/生·學年;資訊管理與資訊系統、計算機科學與科技、資訊安全、物流管理、刑事科學與科技、安全防範工程、網路空間安全、人工智慧4500元/生·學年;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和繪畫6500元/生·學年;預科班學生入學第1年按15000元/生標準收費,預科期滿取得正式學籍後,依照所學專業學費標準收費。入學時如有新標準,按甘肅省發改委核定的新標準執行。

第三十五條學生住宿實行公寓化管理,校內6人間900元/生·學年。(校外桃海公寓:2人間1400元/生·學年,4人間1350元/生·學年,6人間1050元/生·學年)。

第三十六條新生入校後,學校將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全面複查,對不符合條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等行為者,按照教育部關於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八章獎學金制度與勤工助學

第三十七條為鼓勵學生奮發向上、完成學業,學校建立“獎、助、貸、勤、减、補、免”七位一體的多元混合資助體系。

第三十八條除國家分配我校的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評選名額外,我校建立獎學金制度,設立獎學金基金,對全面發展且學習成績優秀的學生給予獎勵。學生獎學金設綜合獎學金和單項獎學金兩類,旨在引導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

第三十九條我校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按現行國家規定實行生源地助學貸款,學生按照學費及住宿費標準在生源地申請國家開發銀行助學貸款。

第四十條我校對經確定的特困生實行臨時困難補助政策。

第四十一條我校通過勤工助學實踐崗位、接受各類社會捐款等,多管道、多管道積極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提供幫助。

第九章附則

第四十二條本章程自發佈之日起執行,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第四十三條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範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則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範和上級有關政策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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