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土皇后”楊菊芬:全家近乎覆滅,臨刑前請求捐獻遺體贖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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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黑社會並非一個固定且統一的團體,而是一種有組織幫派的集合,通常是一群以獲取非法利益為目的人聚集在一起,進行一些對社會造成負面影響的團體活動,這些活動一般具有暴力性、黑惡性。雲南有一比特“土皇后”楊菊芬,就是由農家女墮落為販毒團夥的一員。

黑社會並非一個固定且統一的團體,而是一種有組織幫派的集合,通常是一群以獲取非法利益為目的人聚集在一起,進行一些對社會造成負面影響的團體活動,這些活動一般具有暴力性、黑惡性。

在黑社會中,有一套與法律秩序相悖的非法地下秩序,遵循這些非法秩序行事的團夥也就是我們常說的黑惡勢力。

掃黑除惡指的就是是清除社會上的黑惡勢力,人們之所以痛恨黑惡勢力,就是因為他們給人民的生命財產帶來了極大的危害,影響到了整個社會的繁榮穩定,是和諧社會的一個巨大毒瘤。囙此,開展掃黑除惡專項行動、保障社會的和諧安寧是各地一項非常重要的任務。

目前我國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活動效果顯著:截至2020年4月底,全國共打掉涉黑組織3120個,涉惡犯罪集團9888個,刑拘犯罪嫌疑人388442人,立案查處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67190人,掃黑除惡活動的開展,促進了社會生態和政治生態、經濟生態的改善,贏得了廣大人民群眾的讚譽。

在一些地區,黑惡勢力影響著很多普通家庭的生活,但是每一個參與其中的人並不都是生來就是惡人,很多都是生活所迫。

雲南有一比特“土皇后”楊菊芬,就是由農家女墮落為販毒團夥的一員。她短暫的一生在犯罪與懺悔中沉浮,可惜世上沒有後悔藥,即使楊菊芬一開始也是一個苦命人,她還是要為自己的所作所為付出法律上的代價。

進城打工難敵誘惑

楊菊芬出生在雲南省保山市龍陵縣,這個小縣城裏有很多因為家庭條件不好而沒辦法接受教育的孩子,楊菊芬就是其中之一。她的前半生和每一個生活在龍陵縣鄉村的女孩子們都沒什麼兩樣,整日在田間地頭忙活,沒有條件讀書,也沒有時間打理自己。

如果楊菊芬的生活能够一直這樣平平淡淡地繼續下去,那麼也就不會有後來的種種事情發生。但是楊菊芬的性格註定了她不甘於一輩子被困在這個小鄉村裏,囙此楊菊芬在自己16歲那一年選擇了離開閉塞的村子外出打工。

外面的世界和資訊閉塞民風淳樸的農村大有不同,沒有受過教育的楊菊芬不能做一些要求比較高的工作,只能在同鄉人張某開的洗脚城裏當一個做飯看門的閒人。

楊菊芬的外貌相比較同村的女孩子們更加出眾,這是她從小就知道的事情,到了都市裡面她也更加地注重打扮自己。但是洗脚城的這份零工不足以支持她額外的生活開支,囙此楊菊芬解决自己的吃穿用度都成困難。

就在這時候,楊菊芬認識了蔣家田——一個比自己年齡大28歲的男人,楊菊芬在剛認識蔣家田的時候並不知道他的職業是什麼,只知道他在昆明城是個“有頭有臉”的人物。

當時的蔣家田對楊菊芬展開追求,看上的是她的外貌,提供給她的則是充足的物質條件。從小就生活拮据的楊菊芬難以抵擋蔣家田猛烈的追求,即使他們兩人年齡相差28歲,即使她並不愛蔣家田,他們兩個人還是過上了同居生活。

生下女兒無法回頭

楊菊芬後來知道了蔣家田真實的職業是倒賣貨物,而且蔣家田在四川已經有妻子兒女了,但是仍然沒有選擇離開他,甚至為他出謀劃策,最終走上了販毒的不歸路。一個原因是因為蔣家田給她提供了極好的生活條件,另一個原因則是她生下了蔣家田的女兒。

和蔣家田同居以後,楊菊芬不僅自己過上了養尊處優的生活,還有了不少閒錢寄回家裡,一開始家人對於她收入突然增多表示非常疑惑,楊菊芬則用自己嫁給了一個“有錢人”來搪塞家裡人。

直到楊菊芬生下來一個女兒,她的家裡人才第一次見到了蔣家田,這個孩子的出生,讓楊菊芬發現了蔣家田“慈父”的一面,也讓她感覺一直跟著蔣家田也許也是不錯的選擇。

在一開始和蔣家田一起生活的時候,楊菊芬並不過問蔣家田生意上的事情,只是享受著蔣家田每個月給自己的生活費。

但是隨著兩個人相處時間的增長,楊菊芬逐漸開始瞭解蔣家田的工作內容,並且自己也參與其中。如果不是楊菊芬後來染上了賭癮,每天要投入數千元在賭博之上,逐漸對月入三四萬的生活開始不滿足,兩個人也不會走上販毒的道路。

楊菊芬的家人成為了蔣家田後來販毒“事業”之中的重要一環,他們幫助蔣家田與緬甸方面的販毒者牽頭,獲取貨物運輸貨物。

在長期的合作之中,蔣家田與楊家的關係逐漸變得密不可分。這一家人形成了一條完整的販毒產業鏈,楊菊芬也就成了當地的“土皇后”。通過這種違法勾當賺得的錢財越來越多,他們共同經營的“生意”也走上了不可饒恕無可挽回的道路。

誠心悔過捐贈遺體

在被緝毒警詧抓捕歸案之後,楊菊芬被判死刑,在等待執行的一段時間裏,楊菊芬回憶了自己的一生。

她認為自己之所以落到如此境地,說到底不過是“窮”、“貪”兩個字,年紀小的時候窮日子過得多了,後來過上了好日子就開始貪得無厭。

賺到更多的錢這個魔咒誘使著他們一家人走上了販毒的不歸路,案件宣判,楊菊芬所有參與此案的親屬都被關押,她本人也被羈押到五華區看守所。在被羈押的時間裏,楊菊芬非常的擔心自己的女兒,但是即使是她自己也沒有人來探望,誰又能照顧她年幼的女兒呢。

直到兩年之後她才得知自己的女兒被蔣家田的大女兒帶到了四川撫養,雖然她和蔣家田的大女兒素未謀面,但是得知自己的女兒有人照顧這才讓她放下心來。

楊菊芬在經過獄中的反思之後開始追悔莫及,“得知終審判決後,我才真正認識到自己的罪孽深重,已經不可能得到社會的原諒”。

也正是這個時候她開始認真地考慮遺體捐獻的相關事宜,識字不多的她拜託獄友寫了一份遺體捐贈的申請書提交給了領導,捐贈遺體也是她讓自己心安的一種管道。

小結: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世間賺錢發財的管道多的是,但是楊菊芬卻選擇了最不應該選擇的一種。這整件事情可以說是從楊菊芬决定離開農村前往都市開始的。不甘於平庸是正常的,但是她選錯了管道。年輕時候所作出的一個微小的選擇,改變了她一生的命運。

關鍵問題還是在於楊菊芬自己內心的不堅定,她聲稱自己數次想要離開蔣家田,但是事實就是她沒辦法離開衣食富足的生活再回到貧窮中去。與此同時,她還帶著自己的家人一起,一步一步地走向了貪欲造就的深淵之中。

楊菊芬其實說得上是一個苦命人,但是生活過的艱難是一方面,為了改善生活鋌而走險挑戰法律的尊嚴破壞社會安定又是另一個方面。人無論面對著怎樣艱難的處境,都應該用積極向上的態度面對生活,都應該對世界報以善意。

更何况,楊菊芬所面臨的並不是生死攸關的選擇,她有自己找一份正經工作的能力只不過需要付出更多的辛苦而賺到較少的錢,她卻還是選擇了來錢更快但是違法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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