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網紅“大唐不夜城”讓不少人誤以為古人的夜生活也很豐富、熱鬧,但其實~我國古代長期是實行宵禁制度的。
宵禁的目的
不讓晚上出去逛街擼串這事(宵禁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周朝,《周禮·秋官司寇》中記載“掌夜時,以星分夜,以詔夜士夜禁,禦晨行者,禁宵行者、夜遊者”。那個時候,起早趕路的要被查的,夜裡趕路、遊逛是要禁止的!
這麼做的出發點,不是怕你長胖和喝醉,而是社會管理~比如預防雞鳴狗盜、打家劫舍,預防火灾,戰時能及時發現偷襲和探子等。
其次是减少即興犯罪,因為在古代農耕生活很單一,讓大家都呆在家裡就不會到處惹是生非,有利於維護群眾生活穩定。
還有一個作用是計時,通過定時敲響暮鼓、晨鐘,還有更夫打更(關於如何打更計時,以後專文再說),告訴大家現在是什麼時辰,免得沒有時間概念,一天都稀裡糊塗的。
有時還兼有報警的作用。比如唐廣德元年(西元763年)冬十月,吐蕃兵忽然攻進長安,於是唐軍阿兵哥趕緊敲響朱雀街的街鼓,唐代宗一軲轆就爬了起來出宮躲避去了。(當時那些吐蕃兵“聞鼓震懾”,以為是唐軍在集結,嚇得“狼狽奔潰”)
宵禁的具體時間
我們中國把一夜分為五更,換算成北京时間——
【一更】為19:00-21:00,【二更】為21:00-23:00,【三更】為午夜23:00-次日淩晨1:00,【四更】為淩晨1:00-3:00,【五更】為早晨3:00-5:00。
古代又把一更分為五點~用銅壺滴漏計時,古人把那個下漏擊點的聲音叫做“點”。一點相當於現在的24分鐘。
※一更三點(相當於現在晚上8點鐘左右)敲響暮鼓(鐘),宵禁開始,城門關閉,街巷設立關卡。
此時,無論士、農、工、商,以及官員、軍士,非公務原因和特殊情况,一律禁止出城入城,也不准聚眾、遊走~~
※五更三點(相當於現在早晨4點鐘左右)敲響晨鐘,宵禁結束,城門打開,關卡撤離,大街小巷開禁通行。
唐朝的宵禁甚至更嚴
宵禁制度在漢朝就已經常態化了,到了唐朝更加完善。
唐《監門式》載:“京城每夕分街立鋪,持更行夜。鼓聲絕,則禁人行;曉鼓聲動,即聽行。”
唐《宮衛令》規定“五更三籌,順天門擊鼓,聽人行。晝漏盡,順天門擊鼓四百訖,閉門。”
而且!由於“坊市制度”和“六街鼓”的設立,唐朝的宵禁比漢朝要嚴格~
比如《唐律》規定,“犯夜”者,視情節打20鞭子(或打50大板),包括大理丞這麼高的官員,韓愈這樣的社會名流,都很忌憚。普通的市民出了“坊”,一旦錯過了回家的時間,寧可忍饑受凍躲起來,也不願犯禁。
所以在真實的唐朝,除了上元節(元宵節)三天,唐朝會暫時解除宵禁,其它時間並不存在現如今的“不夜城”那樣的景象。
哪個朝代取消的?
瞭解《清明上河圖》或《水滸傳》的一定猜到了,是北宋取消了前朝的宵禁法令。
晚唐、五代,宵禁已經在鬆動了,因為實在也禁不住~畢竟“享受夜生活”成了大家的共同呼聲!
而且由於宋朝結束了之前的亂世,社會相對穩定,都市人口激增,住房和生活消費需求就很旺盛~~
所以大宋就順應歷史潮流,不再限制工商業。宋朝還廢除了效仿唐朝“坊市制度”的“裏坊制度”,給普通官員、黎民百姓很大的活動自由。
從放鬆宵禁,到最終解除,經濟活力大大提高!於是帶來了大量的財稅收入,朝廷也囙此嘗到了甜頭~~宋仁宗年間,夜市連著早市,完全就是“不夜城”了。
《東京夢華錄》記載“夜市直至三更盡,才五更又複開張。如要鬧去處,通曉不絕。”
閒逛、購物、約會、聚餐、品茶、下棋、喝酒、放歌、鬥詩、蹴鞠、看雜耍、吃燒烤(戰國時期已經出現現代意義上的燒烤,秦漢開始流行,宋朝已經很常見)、吃小吃、聽評書、喝飲料……
可以說,在古代只有宋人開啟了豐富多彩的夜生活模式~
宵禁死灰復燃
可惜好景不長。元滅宋後,不但恢復了宵禁,而且還异常嚴厲!除了禁止夜晚遊走,甚至連家裡亮著燈火都可能受到處罰。如果編造夜行理由,則要投入大牢。
明朝沿襲了宵禁制度,改名叫“夜禁”,但對象主要是平民~夜裡誰可以“瀟灑快活”呢?除了一些官員,還有大名鼎鼎的錦衣衛、六扇門。
好在到了明孝宗的時候,京城的夜禁逐漸鬆弛,家裡、餐館、酒肆可以亮燈了,只要人別上街就行。
還有就是元宵節前後解除夜禁的天數,放寬到了10天!
到了清朝,《大清律》規定:“凡京城夜禁,一更三點,鐘聲已靜之後、五更三點鐘聲未動之前,犯者笞三十,二更、三更、四更,犯者笞五十。外郡城鎮各减一等,其京城外郡因公務急速、軍民之家有疾病、生產、死喪,不在禁限。”
這條法律完全抄自《大明律》,連名字都一樣。同時,清朝還把夜禁的範圍擴展到了廣大農村!可以說那時候全國到處黑燈瞎火,大路、小路空無一人,所有百姓都被圈在家裡。
如此一比較,趙氏宋朝解除宵禁這種文化自信,真的是讓人佩服了!幸福感妥妥的~
最後提醒想穿越回去的,如果是“夜貓子”可要想好了,弄不好剛一現身就得挨鞭子板子~
(原創文字,謝絕轉載)
評論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