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河南巨貪,愛喝酒敢收錢,斂財2000萬,有10支槍,獲刑15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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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曾任河南省三門峽市委書記,河南省人大常委會秘書長、辦公廳主任等職的連子恒,因受賄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涉案2000多萬元、非法持有槍支10支和彈藥808發,2016年10月26日被河南省周口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5年零6個月。2014年8月17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發佈消息稱,河南省人大常委會原秘書長連子恒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查。

曾任河南省三門峽市委書記,河南省人大常委會秘書長、辦公廳主任等職的連子恒,因受賄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涉案2000多萬元、非法持有槍支10支和彈藥808發,2016年10月26日被河南省周口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5年零6個月。

連子恒,1951年7月出生,河南禹州人,1981年8月起任河南省禹縣褚河公社黨委書記,禹縣常務副縣長,禹州市委副書記、市長,許昌縣委書記等職。

1995年初起,他調任河南省商丘地區行署副專員,商丘市政府副市長,商丘市委常委、組織部長、市委副書記,三門峽市委副書記、市長、市委書記,河南省人大常委會秘書長、辦公廳主任等職。

2014年8月17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發佈消息稱,河南省人大常委會原秘書長連子恒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查。

連子恒被查後,據媒體報導,連子恒性格豪爽、為人霸道,“講哥們義氣”,好喝酒且酒量高。在三門峽官場和民間,連子恒還以“敢收”出名。

2014年12月23日,河南省人民檢察院决定,對連子恒涉嫌受賄犯罪立案偵查,指定河南省周口市人民檢察院管轄。

2015年7月24日,周口市中院依法公開審理連子恒犯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一案。

周口市中院審理查明:連子恒利用擔任三門峽市長、市委書記,河南省人大常委會秘書長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財物折合人民幣983.3萬元、28.5萬美元;其有價值人民幣961萬餘元的財產不能說明來源;非法持有槍支10支、彈藥808發。

2016年10月26日,周口市中院依法以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數罪並罰,判處連子恒有期徒刑15年零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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