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檢察機關依法對華晨汽車原董事長祁玉民决定逮捕

辽宁 102℃ 0
摘要:“遼寧檢察”微信公眾號6月19日消息,日前,華晨汽車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祁玉民涉嫌受賄、挪用公款、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一案,由遼寧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遼寧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朝陽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朝陽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挪用公款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對祁玉民作出逮捕决定。去年12月4日,祁玉民官宣落馬,今年6月15日被雙開。

“遼寧檢察”微信公眾號6月19日消息,日前,華晨汽車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祁玉民涉嫌受賄、挪用公款、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一案,由遼寧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遼寧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朝陽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日前,朝陽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挪用公款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對祁玉民作出逮捕决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公開資料顯示,祁玉民出生於1959年1月,長期在大連國企工作,2004年升任大連副市長,次年底改任華晨汽車集團董事長,2019年3月到齡退休。

去年12月4日,祁玉民官宣落馬,今年6月15日被雙開。官方通報稱

祁玉民喪失理想信念,無視黨紀國法,對抗組織審查;

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違規配備、使用公務用車;

違反議事規則違規决定重大問題,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利用職權在幹部選拔任用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

借用管理和服務物件錢款,違規經商辦企業,違規兼職取酬,搞錢色交易;

對華晨集團虛報利潤問題失職失責;

對配偶、子女失管失教;

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索取、非法收受財物;

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給他人進行營利活動;

濫用職權造成國有公司嚴重損失,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

官網簡介稱,華晨集團是隸屬於遼寧省國資委的重點國有企業,是中國汽車產業的主力軍,總部坐落於瀋陽市。

華晨集團擁有4家上市公司(華晨中國汽車控股有限公司、上海申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金杯汽車股份有限公司、新晨中國動力控股有限公司),現有員工4.7萬人,資產總額超過1900億元。

祁玉民簡歷

祁玉民,男,漢族,1959年1月出生,1982年8月參加工作,1985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學歷,高級工程師。

1978.09--1982.08陝西機械學院工程經濟系管理工程專業學習;

1982.08--1982.11大連重型機器廠二車間見習;

1982.11--1985.06大連重型機器廠計畫科見習、計畫員;

1985.06--1986.03大連重型機器廠計畫科副科長;

1986.03--1992.08大連重型機器廠經濟計畫處副處長;

1992.08--1994.04大連重型機器廠經濟計畫處處長;

1994.04--1995.11大重集團公司總經理助理兼計畫處處長;

1995.11--1998.06大重集團公司副總經理;

1998.06--1998.10大重集團公司總經理;

1998.10--2000.06大連重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董事;

2000.06--2001.11大連重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總經理;

2001.11--2002.12大連重工起重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

2002.12--2004.09大連重工起重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黨委常委;

2004.09--2004.10提名為大連市人民政府副市長人選;

2004.10--2005.12遼寧省大連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2005.12--2010.02華晨汽車集團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長、總裁、黨組書記;

2010.02--2015.12華晨汽車集團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長、總裁、黨組副書記;

2015.12--2019.03華晨汽車集團控股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2019.03退休。

本文綜合自遼寧省紀委監委、遼寧檢察公眾號等

微信編輯:納米

校對:wing

評論留言

  • 熱心網友
    暫時沒有留言

我要留言

◎歡迎參與討論,請在這裡發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觀點。【所有評論需要人工稽核後才能顯示,請勿發佈垃圾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