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悍匪”楊天勇落網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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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楊天勇,雲南省楚雄人,搶劫殺人犯。從1997年4月至2000年5月,以其為首的犯罪集團先後作案25起,共殺死19人,殺傷1人,犯罪手段極端殘忍。2000年10月25日,以楊天勇為首的7名主要成員,全部被判處死刑。由於其“管理嚴格”,反偵破手段高,一樁樁血案案發後,楊天勇等人一次次逃脫了警方的偵查。2000年11月17日,以楊天勇為首的7名主犯被執行槍決。

楊天勇,雲南省楚雄人,搶劫殺人犯。從1997年4月至2000年5月,以其為首的犯罪集團先後作案25起,共殺死19人,殺傷1人,犯罪手段極端殘忍。

2000年10月25日,以楊天勇為首的7名主要成員,全部被判處死刑。11月17日,7名主犯被執行槍決。

楊天勇,1959年出生於雲南楚雄市,原昆明鐵路局公安分局東站派出所幹警,曾在部隊服役三年,精通射擊。2000年3月,因長期曠工被辭退。

1994年,楊天勇的小學同學肖林從東北回到雲南,開始與他成天混在一起。當楊天勇得知他曾在佳木斯詐騙100萬的案情後,不僅沒有將其繩之以法,而且還開始與其密謀搶劫的事情。

1995年四五月份,楊天勇到平遠街買到了槍支。1997年初,肖林招納了肖利、柴國利、左曙光、滕典東,楊天勇叫上自己的同鄉楊明才,“正式開始犯罪”,目標是搶車。

1997年4月6日,肖林帶領滕典東、柴國利在昆明城區尋找作案目標。下午2點左右,三人在春苑社區發現停著一輛警興吉普車,司機楊衛東正在後座整理物品。

肖林、柴國利上去拉開車門,肖林一手榴彈將楊衛東砸昏,柴國利、肖林又先後用匕首刺殺楊衛東致死,然後,肖林駕駛該車弃於五華體育館停車場。

由於是第一次殺人,柴國利等人幹完以後“神情恍惚,心裡很亂”,楊天勇即讓肖林、柴國利、滕典東帶上搶來的2萬元錢到大理去散散心。

1997年5月,肖林與柴國利、肖力一起在昆明某醫院偷了一輛吉普車,隨後他們殺了一名警詧,奪了一支五四手槍。

1997年7月10日,經楊天勇、肖林事先策劃,肖林、肖利、柴國利三人分別著陸軍少校、阿兵哥迷彩服竄至祿豐縣城,將祿豐縣農具廠保衛幹部周國祥殺害,搶了五四手槍一支,子彈3發。

1997年8月,楊天勇、楊明才等人在昆明市環城路一家招待所前偷了一輛北京吉普,同時加緊了“隊伍”的訓練。

1997年11月,楊明才等人在昆明開發區偷了一輛吉普車,官渡區公安分局的3名聯防隊員上前盤問,卻遭遇對方槍擊,二人當場死亡,一名路過軍人也被當場打死。

1997年底,楊天勇、肖林召給柴國利等人穿上兩套警服,帶上“執勤”的臂章、手錶、武裝帶、手槍等,開始在昆明東郊的公路上堵過往車輛,算是演習。

楊天勇對自己的這支“隊伍”要求很嚴,堵車時敬禮的手勢必須做得非常標準,以至連警詧遭堵時都沒有懷疑他們。

為了讓手下人不怕殺人,楊天勇還帶手下人到昆明火化場,去看死人,看屍體怎樣變成骨灰,“以增强他們的心理承受能力。”

在內部,楊天勇犯罪集團還有一個活動規則,他把他們的團夥叫公司,殺人、搶車叫“活動”,每次“活動”所得,摳出總收入的20%為活動成本。

由於其“管理嚴格”,反偵破手段高,一樁樁血案案發後,楊天勇等人一次次逃脫了警方的偵查。

1998年4月,楊天勇、楊明才、騰典東開槍打死一男一女兩名警詧,搶得一支七七式手槍。

1998年10月,肖力、肖林、楊天勇、柴國利、楊明才、滕典東合夥搶了一輛三菱車,司機被殺死,屍體被扔進昆明捲煙廠附近一個窨井裏。

1999年6月,肖林、肖力、左曙光3人在路邊吃飯,見昆明五華分局北門派出所一警察和一剛從部隊復員的朋友開一輛賓士車,便將二人誘殺。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2000年6月中旬,這個罪大惡極的幫派最終還是被昆明警方一網打盡。

楊天勇等8名主要犯罪嫌疑人自1997年4月至2000年5月,先後作案25起,其中殺人5起,殺人劫車9起,盜竊機動車9起,共殺死19人,殺傷1人。

2000年11月17日,以楊天勇為首的7名主犯被執行槍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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