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慘案紀實:調解糾紛起衝突,警察開槍殺10人歹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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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可是就是因為區區690元的欠款,卻最終導致了一起慘案,10人囙此喪命。四川瀘定縣得妥鄉個體戶薑藍,揪著南頭村村民楊樹兵來到了當地派出所。兩人一時之間爭執不下,薑藍只好揪著楊樹兵來到了派出所。於是回到家後,將此事告訴了父母,還聲稱自己被警察趙林打了。趙林因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最終四川高院,駁回了上訴,做出了維持原判的終審裁决。一個多月後,趙林被執行槍決。

六百九十元錢,即使在也遠遠算不上一筆大數目,差不多是一個農村壯勞動力一個月的薪水。當時的690元,在農村既買不了房,也置辦不了耕地,甚至連一頭牛都買不到。可是就是因為區區690元的欠款,卻最終導致了一起慘案,10人囙此喪命。

四川瀘定縣得妥鄉個體戶薑藍,揪著南頭村村民楊樹兵來到了當地派出所。原來四年前,楊樹兵和堂弟楊樹林到得妥鄉趕集,由於正是農忙期間,楊樹林就在個體戶薑藍那買了幾袋化肥,總共需要690元。

可是楊樹林和楊樹兵身上都沒帶這麼多錢,於是楊樹林給薑藍寫了一份欠條,並讓楊樹兵做擔保人簽了字。然而這一欠款,楊樹林一直未還,並跑到康定打工,幾乎不怎麼回家。

這一天,薑藍好不容易看到楊樹兵,就拉住他要錢。楊樹兵說道,錢是堂弟借的,你找他要去,有我什麼事。可是薑藍卻認為,楊樹兵以擔保人的身份,在借條上簽了字,既然楊樹林跑了,那就應該他來還欠款。

兩人一時之間爭執不下,薑藍只好揪著楊樹兵來到了派出所。本來民間債務問題,輪不到警察插手,如果數額較大,完全可以去法院起訴。可是小地方就這樣,即使不是分內之事,警察也要負責調解一下。

當時派出所內只有警察趙林在值班,得知事情來龍去脈後,就勸說楊樹兵還錢。27歲的楊樹兵為人比較懦弱,遇到這樣的事,一時之間也沒有了主見。最終楊樹兵同意還款,但他沒這麼多錢,姐夫王天理應該能够幫忙。

於是趙林三人,來到楊樹兵姐夫王天理家。可是王天理手裡也沒這麼多現金,當時王天理就表示,寬限一天時間肯定凑齊了,明天過來拿錢就行。為此王天理還寫下一份字據,保證明天幫楊樹兵還錢。

事情到了這一步,應該也算圓滿解决了,畢竟楊樹兵作為擔保人,有責任還清欠款。如果他覺得委屈,可以找堂弟楊樹林要賬去。

楊樹兵在回家的路上越想越生氣,他法律意識淡薄,認為自己替堂弟還款實在太冤枉了。於是回到家後,將此事告訴了父母,還聲稱自己被警察趙林打了。

瀘定一帶歷來是各民族雜居,民風剽悍。尤其是農村一般以家族為組織,只要有事就團結在一起,械鬥事件時常發生。

楊樹兵雖然懦弱,但其父母非常強悍。母親王萬英一聽兒子不但被人打了,還要替堂弟還錢,氣得渾身發抖,表示一定要出口惡氣。

父親楊懷富比較謹慎,他建議別去鬧事。可是王萬英歷來脾氣爆,當場就把他罵了一頓,楊懷富也只好任由妻子去鬧了。

可是薑藍的家族,在當地也是大家族,一般人哪敢輕易鬧事,最終王萬英决定去找警察趙林‘討公道’。

上午,王萬英、楊懷富帶著子女,還有其他親戚一共11人,來到了得妥鄉派出所。當見到趙林後,王萬英指著趙林鼻子喊道:趕緊把昨天寫的字據,給我拿出來。

趙林回答道:字據在薑藍那,我這沒有。

王萬英又說道:字據的事一會兒再說,你昨天憑什麼打我兒子?

趙林辯解道:我根本沒有打他。

楊樹兵這時插了一嘴:就是打了。接下來雙方各執一詞,成了僵局。王萬英趁著趙林不備,突然拿出用布包著的石頭,向趙林砸了過去。

當時趙林面部受傷,鮮血直流。其他親戚眼見如此,也紛紛動手,將趙林逼到牆角,一頓拳打脚踢。最終還是副所長一個勁地勸說拉架,才終於平息了這次圍攻。

等到趙林站起來後,擦了擦臉上的血迹,順手將佩戴的手槍摘了下來,放到了桌子上。趙林一臉怒容地說道:現在我不是警詧了,你們還想怎麼樣,我奉陪到底。

話音剛落,王萬英等人又圍攻了上來,趙林寡不敵眾,滿臉被抓的傷痕,牙齒也被打掉了。副所長等人把趙林拉到另一間屋,也算暫時穩住了局勢。

趙林進屋後,有點失去理智,他拿出兩把馬刀,就要出去報仇。同事看到後,及時將其攔下。等了一會兒,楊家人離開了,趙林也提出回家休息。

當副所長同意後,趙林回到剛才的那間屋子,將手槍帶好,騎著機車就要回家。可是當達到大門口時,沒想到楊樹兵和王萬英等6人,還沒離開。他們見到趙林後,又是一陣謾駡。

趙林的忍耐已經到了極限,他停下機車掏出手槍,向楊樹兵、王萬英等人射擊,楊樹兵等6人當場斃命。趙林殺人後,心想反正殺一人是死,殺十個也是死,不如都殺了。

於是趙林騎著機車,追到楊懷富等三人,舉槍就打,三人當場斃命。然後趙林又來到楊樹兵的老丈人家,開槍將其打死。

最後趙林來到王天理家,向其開了兩槍。王天理比較幸運,雖然中了兩槍,但被搶救了過來,這也是這起慘案唯一的倖存者。

短短一個小時內,趙林開了15槍,10人喪命,一人重傷,此案也被稱為四川瀘定慘案’。

尾聲

趙林作案後,曾一度逃跑,但最終還是選擇了自首。下午一點,趙林騎著機車,來到石棉縣警察局自首,並將手槍和剩餘的子彈全部上繳。

事發後,楊氏家族及親戚100多人,先是沖到個體戶薑藍家,砸毀將近2萬元財物。然後將屍體抬到鄉政府院子中,拒不下葬,提出了一些要求。

當時正逢盛夏,沒過一天屍體就開始腐爛,散發出了臭味。最終經過有關人員不斷地調解,楊家人終於將死者抬走安葬。

趙林因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很多羣衆認為趙林是被打後,實在忍無可忍才開的槍,尚且情有可原,聯名上書希望輕判。最終四川高院,駁回了上訴,做出了維持原判的終審裁决。一個多月後,趙林被執行槍決。

僅僅因為690元,誰能想到事情竟然發展到如此地步,十條生命就此隕落,年僅23歲的趙林也被槍決。11人的鮮血,換來的教訓實在太過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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