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東漲薪,但這些員工開心不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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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7月13日,京東集團宣佈,自2021年7月1日開始到2023年7月1日,用兩年時間,將員工平均年薪由14薪逐步漲至16薪,在2021年7月1日之前的基礎上直接漲薪兩個月。據悉,此次京東漲薪並非全員實行。在本次加薪中,mpt序列全覆蓋,os序列會對部分地區和部分工種進行加薪。我是京東旗下京喜拼拼的一名BD,於2021年5月25日加入京東的大家庭。最後也借這幾比特京東員工的話來結束。

7月13日,京東集團宣佈,自2021年7月1日開始到2023年7月1日,用兩年時間,將員工平均年薪由14薪逐步漲至16薪,在2021年7月1日之前的基礎上直接漲薪兩個月。

據悉,此次京東漲薪並非全員實行。

根據公司組織架構,京東的員工分為mpt序列和os序列,其中m是指管理,p是指專案經理,t是指產品和科技,而os是指基層員工,比如分揀員,配送員。在本次加薪中,mpt序列全覆蓋,os序列會對部分地區和部分工種進行加薪。具體方案和內容將由HR委員會討論出方案另行通知。

加薪是好事,那筆者的問題也就來了,為什麼在加薪的同時,就不能善待那些即將被離職的員工呢?

官方的文宣看過了,我們再來聽聽員工的聲音,這篇文章筆者收到兩天了,真沒打算公開,但今天漫天的文宣,著實讓人看著不舒服。

大家好!

我是京東旗下京喜拼拼的一名BD,於2021年5月25日加入京東的大家庭。在此之前,我從事了8年的互聯網金融中層管理工作。秉著對社區團購業務的喜愛和對東哥的認可來到了京東做一名普通的BD員工。因7月7日開始人事突然找我們所有BD溝通解散並且僅賠償大家半個月薪水,之前的開團無任何賠償,我們作為底層員工不得不發聲。事情的原委如下:

入職之前我的領導華某跟我們不斷強調6月初開城,讓我們拼命開發團長以備開城。雖然我加入時間不早,但依然每天從早到晚在都市裏奔波只為做好這份事業。為了衝刺團長數,我們華總也在指令裏下達了讓我們去跟同業聯盟買團的指令。團隊裏每個人也都奔赴著這個城市的使命全力以赴。

然而等待我們的是從原先的6月1日開城延遲到6月5日開城,從6月5日開城延遲到6月中旬開城。從6月中旬開城一直延遲開城。延遲時間帶給大家一些焦慮,包括員工和團長們,我們一邊平復自己的情緒一邊安撫著團長。華某在6月16日一邊開會一邊告知大家6月開不了城,後面開城時間再定。一邊恐嚇我們不允許傳達任何負面資訊,特別是跟團長之間的溝通,我們弱小的業務員只能聽從指令。

幸好原先大家的團長依然在每個BD的名下,後期依然客戶拿到這筆開團的行銷激勵。大家情緒也基本都恢復平靜,等待公司後期開城的到來。華某告知我們6月的績效暫時參攷當月的開團數以60個為基準占比(50%)+B端客戶掌櫃寶維護拜訪(30%)+考試(20%)的績效,最高給到大家1.5倍,7月底發放。這個方案是因為暫時不開城領導申請了給予大家僅6個月的薪水方案。當我們再次詢問開團超過60個,按照200元/個結算時,領導的回復是:京喜拼拼不是不開城,只是延後開城,這筆錢還是你們的。

再次地安撫我們也就信了,畢竟京東是個大公司,秉著對大老闆的信任我們認可了這個方案。接下來6月17號後領導給我們每個人安排了掌櫃寶客戶讓我們維護拜訪。任務下達後,我第一時間溝通客戶,不管怎麼樣既然做事必須認真全力達成。6月我本人為京東京喜拼拼開拓團長122個,拜訪掌櫃寶客戶69個,新開發掌櫃寶客戶2名。月底我也跟領導彙報了任務完成情况,華某也表示滿意。

7月初華某再次告知我們開城時間是按照無錫當月開城情况再安排南通的開城工作,安排我們除了按照6月下旬的拜訪掌櫃寶客戶以為也可以到無錫進行業務支援。關於出差補貼華某在與公司交涉。然後等待我們的是7月7日下午兩點半,一個自稱京喜拼拼人事的員工通知我溝通事情。我一直以為可能公司準備一些人停薪留職(之前華某開會講過可能)和一些人去無錫的具體安排,但這是一個遣散人的溝通!公司最終給到半個月的薪水讓我走人。

我聽完震驚了!等我恢復平靜時,人事告知現在京喜拼拼三四線都市不開城,公司不需要這麼多人所以要進行遣散。而就在我去跟人事溝通的前一個小時,華某還在群裏稱他沒有受到遣散人或者有任何變動的通知!人事告知我按照勞動法就補償我半個月的薪水。當我詢問6月開城的團長開發200元/個的行銷激勵時,人事非常肯定地告知我:“沒有”!!!

我跟人事現場面對面溝通了半個小時,人事一直讓我做出讓步拿半個月走人,按照勞動法只有這麼多,不行讓我去勞動仲裁。這哪裡是溝通啊,這就是公司強制我!公司於第二天簡訊發了解除合同通知書,出於無奈我只能告知公司必須把之前6月21日--7月20日之間的出勤和6月公司承諾的績效(我的三項考核可以拿到3500*1.5)於7月30日準時發出。其他遣散薪水和補償我會通過仲裁來解决。

寫這篇長文佔用一些公共資源,我只想提出我應得的訴求:

1、公司於7月30日正常發放6月21日--7月20日之間的出勤和6月公司承諾的績效(我的三項考核可以拿到3500*1.5)的薪水;

2、公司應該按照南通當地2N的勞動賠償我3500元的基本工資;

3、公司按照折中50%的團長達成率給到我61個合格團長12200元(這個要求並不高,因當時6月初行銷激勵是開城後團長一周完成150元的銷售額就算合格團長);

爆料人還告訴筆者,相同處境的員工還有13人,一個bu,13個人面臨被裁員,這意味什麼?最後也借這幾比特京東員工的話來結束。

希望公司領導能够重視遣散人員問題,我相信每家企業人才是覈心,沒有員工的維護怎能做好一家企業,希望京東能有長遠眼光。公司的發展不完全是靠壓榨員工的所得就可以做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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