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灘隧道入口司機頻吃罰單市人大代表建議調整警告牌和優化電子員警放置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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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不少司機曾在外灘隧道長治路與吳淞路入口吃過罰單,有的甚至因不知情而多次違法。日前,這份代表建議得到交警部門的回復。按照交通法規規定,車輛進隧道需打開車燈,這有助於預防和减少交通事故隱患。

  不少司機曾在外灘隧道長治路與吳淞路入口吃過罰單,有的甚至因不知情而多次違法。原來,外灘隧道新設電子員警對“隧道內未開燈”違法行為進行抓拍,交警部門對進入隧道時沒有開啟近光燈的車輛處以200元罰款。市人大代表丁明認為,車輛進隧道須開燈,這點毋庸置疑,但在執法前能否做好文宣警告,設一段試點適應期。日前,這份代表建議得到交警部門的回復。

  突然抓拍是否“開車燈”

  隧道是交通事故的高發路段。由於隧道出入口光線變化,駕駛人在進出隧道時會有明顯的視覺差,出現短暫“眼盲”,無法辨清隧道口附近的情况,極易發生危險。按照交通法規規定,車輛進隧道需打開車燈,這有助於預防和减少交通事故隱患。

  “要求車輛進隧道打燈,司機都能理解,但缺乏相關警告,突然開始抓拍‘未開車燈’,不少司機感到不合理。”丁明說。他身邊不少市民有這樣的經歷:開車經過外灘隧道,過後卻收到“上海交警”發來的處罰簡訊,稱其被交通科技監控設備記錄了“違反警告標誌訓示的違法行為”。這個違法行為指的是什麼?不少人到交通違法處理視窗詢問,得知其違法行為是沒有在外灘隧道中打開車輛的前照燈,所以被交通科技監控設備拍下。

  怎麼突然被抓拍了呢?不少人表示不解,有的特地重走外灘隧道,才留意到在隧道口的左側,多了一塊交通標誌牌“進入隧道開啟車燈”。一比特姓劉的司機提到,崇明長江隧道也要求進隧道開車燈,在抓拍前有好幾個月的試點提示,而外灘隧道突然開始抓拍,讓人措手不及,有的收到罰單還不知道為何被罰。

  不少司機還反映,平時依靠車的自動感應系統,進入隧道後車會自動開燈。但是不少車的感應系統老化,可能駛入隧道一百米後,燈才亮起來。而此前未開燈時就已經被電子員警抓拍。

  丁明也現場做了調研,他注意到,電子員警的拍照位置離隧道口過近,司機看到警告牌後,很多來不及在進入電子員警拍照區域前打開車燈。而警告牌掛在隧道口的左側低位,進入隧道有兩條路,開右側道路的司機很難看到警告牌,“外灘隧道口的交通指示牌有七八塊,把每塊指示牌看清都挺困難,突然新增一塊標誌牌很難注意到”。

  為此,丁明建議,一方面,司機要自覺增强遵守交通法規的意識,進入隧道主動開燈;另一方面,有關部門應調整警告牌放置位置,使其更醒目,能第一時間給司機發個提醒消息,並優化電子員警的安裝位置,在隧道兩頭、中間三處安裝電子探頭,依據三處抓拍情况綜合判斷開車燈的狀況,再進行處罰。

  “如果像長江隧道一樣,提前做好文宣警告,再開始處罰會更有說服力。”丁明還建議,今後在新增交通管理措施的執行初期,設立一段時間的試點適應期作為過渡。

  增設大尺寸告示標誌

  對丁明的這份建議,交警部門非常重視,很快落實優化標誌設定的改進措施。記者注意到,在外灘隧道吳淞路、長治路進口,已更換了長2米、寬1米的“進入隧道,開啟車燈”大尺寸告示標誌,提高告示資訊的清晰度和醒目度。

  除了視覺告示,交警部門還協調市交通委,在外灘隧道北側吳淞路、長治路進口顯示幕中滾動播放“進入隧道,開啟車燈”提示資訊,提醒機動車駕駛人在駛入隧道前及時開啟車燈,確保行車安全。在吳淞路、東長治路、九龍路、溧陽路等與外灘隧道相連通的必經道路前置增設“進入隧道,開啟車燈”警示大尺寸告示標誌,提前告知途經駕駛人。

  丁明提出“電子員警設備距隧道口距離較近”,交警部門先後3次在外灘隧道開展實地設備移機評估工作,也向丁明做了解釋。從隱患治理角度看,現時設備安裝位置位於吳淞路、長治路進口交匯處,此點比特系外灘隧道交通事故多發點比特,如移機將造成管控措施滯後,對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治理不利。從路程間隔角度看,設備距長治路進口約300米,距吳淞路進口約500米,同時配有多塊告示標誌予以告知和提示,為駕駛人提前開啟車燈預留足够距離。從設備運行保障角度看,如對設備進行移機,將導致設備逐級主機殼放置空間不足致使設備運行不暢,嚴重影響數據的正常採集和傳輸。

  如何第一時間通知違法駕駛人,盡可能避免出現短期內重複違法?交警部門表示,將進一步優化完善外灘隧道內規範開啟車燈的非現場執法管理措施。對非現場執法交通違法資訊,通過“交管12123”“上海交警”App等即時向駕駛人發送違法處理簡訊通知,並調整違法通知短信內容,在原違法行為表述中補充“進入隧道未開車燈”內容,避免當事人因不瞭解管理措施而產生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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