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政府處理漢奸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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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然而“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在廣大群眾的强烈要求下,汪偽漢奸們一個個被押上了審判臺,接受了歷史的審判,而國民黨政府在此過程中所採取的有些做法亦成了日後的一樁“笑談”。國民黨政府此舉遭到了中國共產黨及全國人民的強烈反對。於是,國民黨政府便著手制頒法令,逮捕和懲治漢奸。解放後,人民政府對遺留下來的汪偽漢奸重新收押,並對他們進行了強制改造和教育。

1945年,日本投降後,汪偽政權隨之垮臺。汪偽政權在日本刺刀維持下苟延殘喘了5年時間,給淪陷區人民帶來了巨大的災難。漢奸們自知罪孽深重,紛紛逃匿。然而“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在廣大群眾的强烈要求下,汪偽漢奸們一個個被押上了審判臺,接受了歷史的審判,而國民黨政府在此過程中所採取的有些做法亦成了日後的一樁“笑談”。

利用

國民黨政府在抗戰勝利後的一段時間裏,無視人民懲奸的呼聲,忙於搶奪勝利果實,準備進攻我抗日根據地。他們首先考慮的不是懲治漢奸,而是如何利用漢奸為其看守住東南淪陷區這塊地盤。因國民黨軍隊遠在後方,鞭長莫及。於是,蔣介石便利用漢奸和偽軍,封锁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抗日軍隊對淪陷區的接收。1945年8月14日,國民黨政府軍事委員會上海行動總隊總指揮與副總指揮,率領偽軍“維持上海市及滬杭一帶治安”;任命漢奸丁默村為浙江省軍事專員;原偽軍司令門致中、孫良誠、張嵐峰、孫殿英、吳文化分別任國民黨部隊第一、二、三、四、五路軍總司令,偽第五方面軍司令龐炳勳任晋冀魯豫剿共總司令。這樣,一大批漢奸偽職還未解除,又搖身一變成為抗戰的“有功之臣”,耀武揚威地發號施令。

拘捕

國民黨政府此舉遭到了中國共產黨及全國人民的強烈反對。

隨著國民黨勢力逐步進入華中、華北淪陷地區,國民黨政府還都南京,漢奸的利用價值也很快消失。於是,國民黨政府便著手制頒法令,逮捕和懲治漢奸。

1945年9月下旬,國民黨政府下令,在全國各地對漢奸進行大逮捕。逮捕漢奸的工作主要是由軍統特務機构執行的。從1945年9月至12月,軍統共捕獲有漢奸嫌疑者4291人,移送軍法機關審判者334人,移送航空委員會訊問查辦者24人,在押病死者43人。

在南京,1945年9月26日晨,軍統局南京區以憲兵南京司令部與警詧廳名義逮捕了偽實業部長梅思平、偽教育部長李聖五、偽南京市長周學昌、偽經理總監部長岑德廣、偽海軍部長淩霄、偽社會福利部長彭年、偽宣傳部次長郭秀峰等23名大漢奸,另以空軍司令部名義逮捕了漢奸陳昌祖、葛世平等24人。

1946年春,國民黨軍統局將押在北京炮局的偽華北綏靖軍總司令齊燮元、偽常務委員兼建設總署督辦王蔭泰、偽常務委員兼財務總署督辦汪時璟等特級漢奸以及周作人、王漠等人,用飛機押解南京。迫於輿論,軍統派飛機先將偽財務部長周佛海、汪偽特工總部主任丁默村押送重慶,後又押回南京老虎橋監獄。1945年8月25日乘日本飛機秘密逃往日本九州的偽國民政府代理主席陳公博、偽宣傳部長林柏生等6人,也於10月3日被引渡回國。軍統還以偽造蔣介石手令“請陳壁君、褚民誼赴重慶會商善後事宜”的管道誘捕了陳、褚二人。當時,南京高等法院尚未成立,囙此,陳公博、陳壁君、褚民誼等巨奸又於1946年3月從南京押解到蘇州獅子口監獄,交由江蘇省高等法院審判。

審判

1946年4月至1947年2月,南京首都高等法院共審理漢奸案530餘件,終結381件。其中判處死刑14人,無期徒刑24人,有期徒刑265人。

當年,首都高等法院所審判的最大的漢奸要數周佛海了。日本侵華後,周佛海任汪偽政府財務部部長、偽行政院副院長等要職。1946年10月21日,首都高等法院初次公審周佛海。周佛海從候審室被押往法庭時,旁若無人,高視闊步,不當心,在臺階上摔了一大跤。當時許多在場的法警都不約而同地笑出聲來。對檢察官起訴書指控他“通謀敵國,圖謀反抗本國”的罪名,他矢口否認,卻大談自己是如何效忠蔣介石,說他自己之所以參加偽政府是“希望能與日本直接談和以挽救危亡”。11月3日,續審周佛海。周佛海一再大談自己早己1942年起就通過軍統特務程克祥與重慶政府暗渡陳倉的經過。原想以此表功,減輕罪責,不料卻惹惱了蔣介石。此時,蔣正以抗日英雄自居,到處在自吹自擂,哪裡能授人以勾結漢奸的把柄?再加上迫於全國人民和社會輿論的强大壓力,法院於1946年11月7日宣判周佛海死刑。周不服,上訴於最高法院。周在上訴狀中聽取了別人的主意,只講在抗戰勝利後在上海“維持治安”的所謂“功勞”,其他一概不提。這一手果然生效,蔣介石遂於1947年2月1日寫信給司法院院長居正、司法行政部部長謝冠生,承認他對周佛海曾表示“準予戴罪立功,以觀後效”;提出“該犯似可免於一死,可應改判,即希由司法部檢辦也可”。3月26日,蔣介石以國民政府主席身份發佈命令,說:“周佛海在敵寇投降後,能確保京杭一帶秩序,使人民不致遭受塗炭,對社會之安全,究屬不無貢獻。”此案由最高法院改判為無期徒刑。周佛海是當時被判死刑的漢奸中惟一改判為無期徒刑的。周佛海於1948年2月心臟病復發,死於獄中,終年51歲。

梅思平是在南京第一個被槍決的大漢奸。1946年4月27日,首都高等法院檢察官以“圖謀反抗本國”的罪名對他起訴,他成為在南京受審的第一個汪偽巨奸。梅曾歷任汪偽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常委、中央黨部組織部部長、工業部長、實業部長、浙江省長等要職。5月9日,法庭宣判梅思平死刑。9月14日,梅在南京珠江路老虎橋監獄被槍決。1947年7月5日,原汪偽特工部主任丁默村被判死刑,在老虎橋監獄裏被執行槍決。

國民黨政府審判漢奸的工作歷時一年之久,至1947年下半年逐漸停止。當年6月至12月,首都高等法院審結漢奸案81件。1949年春,國民黨政府南遷前夕,對關押的漢奸作出了特殊的决定:凡判處無期徒刑以下者一律釋放;處無期徒刑及死刑而上訴未决者一律移送至上海提籃橋監獄和老虎橋首都監獄繼續羈押。

解放後,人民政府對遺留下來的汪偽漢奸重新收押,並對他們進行了強制改造和教育。有的則視其罪行給予重新懲處,有的在“鎮反”中以反革命罪鎮壓,有的重新被判沒收財產。如原偽治安總署次長、偽河北省省長杜錫鈞,軍統曾捕逮過他,後又在1947年將其釋放,1951年杜在“鎮反”中被鎮壓。偽南京市長馬元放也在鎮反中被正法。汪偽特工南京區區長馬嘯天,1951年4月27日被上海市公安局重新逮捕,人民法院判處其死緩刑,以後一直被關押在上海提籃橋監獄。

(據《黨史文匯》程堂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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