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壓超140/90,首選複方降壓藥!世衛組織高血壓新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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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8月24日,世界衛生組織發佈了新的成人高血壓藥物治療指南。主持該指南製定工作的專家指出,自1999年來,這是20年後再次發佈全球高血壓治療新指南。指南建議:≥140/90及收縮壓超過130的高危/心血管病患者該用藥。收縮壓為130~139mmHg,無心血管病但有高心血管風險、糖尿病或慢性腎病的成年人,建議應用降壓藥物治療。另外,世衛組織還指出,診斷高血壓後,應在4周內啟動降壓藥物治療。

編譯:朱朱文韜

8月24日,世界衛生組織發佈了新的成人高血壓藥物治療指南。主持該指南製定工作的專家指出,自1999年來,這是20年後再次發佈全球高血壓治療新指南。

指南針對以下問題進行了解答:

主要建議如下:

問題一:何時起始藥物治療?

指南建議:≥140/90及收縮壓超過130的高危/心血管病患者該用藥。

確診為高血壓以及血壓≥140/90mmHg的成年人,建議開始應用降壓藥物治療。(強烈推薦,中高確定性證據)

收縮壓為130~139mmHg的心血管病患者,建議接受降壓藥物治療。(強烈推薦,中高確定性證據)

收縮壓為130~139mmHg,無心血管病但有高心血管風險、糖尿病或慢性腎病的成年人,建議應用降壓藥物治療。(有條件推薦,中高確定性證據)

另外,世衛組織還指出,診斷高血壓後,應在4周內啟動降壓藥物治療。如果血壓較高(收縮壓≥160mmHg或舒張壓≥100mmHg),或有終末器官受損的證據,應立即啟動治療。

研究表明,治療所有血壓≥140/90 mmHg的患者具有成本效益,是“最划算的”干預措施。治療基線為130~139mmHg的高危/心血管病患者被證明具有成本效益,但不能節省成本。

問題二:治療前,需要實驗室檢查嗎?

指南建議:需要,但不能延遲降壓治療。

當啟動降壓藥物治療時,建議篩查合併症和繼發性高血壓,但前提是這些檢查不應延遲或阻礙降壓治療的啟動。(有條件的推薦,低確定性證據)

世衛組織建議檢查血電解質和肌酐、血脂、糖化血紅蛋白或空腹血糖、尿常規、心電圖。

在醫療資源較差的地區或非臨床情况下,不可能進行上述檢查時,應立即開始降壓治療,這些檢查可以後續進行。

某些藥物,例如長效二氫吡啶類鈣拮抗劑(CCB),與噻嗪利尿劑以及ACEI/ARB相比,更適合在不檢查的情况下啟用。

問題三:治療前是否需要進行風險評估?

指南建議:需要,但不能延遲降壓治療。

建議在開始應用降壓藥物治療時或之後進行心血管病風險評估,但前提是要可行且不會延誤治療。(有條件的推薦,低確定性證據)

世衛組織指出,大多數血壓≥140/90 mmHg的患者屬於心血管病高風險人群,有降壓藥物治療的指征。他們在啟動降壓治療前,不需要進行心血管風險評估。

心血管風險評估在以下情况下最重要:在收縮壓為130~139mmHg的成年人中,用來指導决定是否啟動降壓藥物治療。

對於高血壓患者來說,關鍵是必須確定其他心血管病危險因素,並給予適當的治療,以降低總的心血管風險。

現時有許多心血管風險評估系統。在當地人群中如果沒有經過校準的評估公式,應根據可用資源以及公式的接受度和可行性進行選擇。

當心血管風險評估可能影響及時啟動降壓藥物治療和(或)患者隨訪時,應延后評估,並納入到隨訪策略中,而不應作為用藥的第一步。

問題四:哪些是一線降壓藥物?

指南建議:沒有推薦β阻滯劑。

對於需要藥物治療的成人高血壓患者,建議使用以下三類降壓藥物中的任何一種作為初始治療:(1)噻嗪型和噻嗪樣利尿劑;(2)ACEI或ARB;(3)長效二氫吡啶類CCB。(強烈推薦,高確定性證據)

世衛組織指出,應優先選擇長效降壓藥物。65歲以上或非裔患者,應優先考慮用利尿劑或CCB;缺血性心臟病患者應優先考慮用β受體阻滯劑;有重度蛋白尿、糖尿病、心衰、腎臟疾病的患者,應優先考慮用ACEI或ARB。

問題五:何時聯合降壓治療?

指南建議:建議初始聯合降壓治療,優先選擇單片複方製劑。

對於需要藥物治療的成人高血壓患者,建議初始聯合降壓治療,優先選擇單片複方製劑,以提高依從性和用藥持久性。可從上述三類降壓藥物中選擇藥物進行聯合治療。(有條件的推薦,中等確定性證據)

指南建議,血壓超過140/90mmHg,應首選複方製劑。

世衛組織指出,當基線血壓較目標值高≥20/10mmHg時,聯合藥物治療可能尤其有價值。單片複方製劑可改善用藥依從性、持久性以及血壓控制。

問題六:血壓目標值多少合適?

指南建議:

所有無合併症的高血壓患者,建議血壓治療目標為(強烈推薦,中等確定性證據)

已有心血管病的高血壓患者,建議收縮壓治療目標為(強烈推薦,中等確定性證據)

高危高血壓患者,包括合併心血管病高風險、糖尿病、慢性腎病的患者,建議收縮壓治療目標為(有條件的推薦,中等確定性證據)

問題七:多長時間隨訪一次?

指南建議:調整藥物時,應每個月隨訪一次。

開始啟動或調整降壓藥物治療後,應每個月隨訪一次,直到血壓達標。(有條件的推薦,低確定性證據)

血壓已控制住的患者,建議每3~6個月隨訪一次。(有條件的推薦,低確定性證據)

問題八:是否只能醫生處方降壓藥物?

指南建議:部分藥劑師和護士等社區醫療工作者也可。

藥劑師和護士等非醫師專業人員只要滿足以下條件:接受正確的培訓、有處方權、有具體的管理方案和醫生監督,也可提供降壓藥物治療。(有條件的推薦,低確定性證據)

世衛組織指出,社區醫療工作者可通過合作治療模式,輔助做一些包括患者教育、服藥、血壓量測和監督的工作。社區醫療工作者進行的高血壓治療範圍,取決於當地的管理政策,各個國家之間存在差异。

鼓勵通過遠程監測以及社會或家庭自我管理來加强對血壓的控制,並將其作為綜合管理系統的一部分,只要治療團隊認定合適,且患者覺得可行、負擔得起。

醫師可通過遠程監測或類似的創新方法進行監管,以確保治療不延遲。

信源:Guideline for the pharmacological treatment of hypertension in adults. www.who.int.August 242021

來源:中國迴圈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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