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富豪張宏:借款欠5千萬拒還,被債主沉80米深潭,2年後才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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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納·霍桑曾說過:金錢並不像平常所說的那樣,是一切邪惡的根源,唯有對金錢的貪欲,即對金錢過分的、自私的、貪婪的追求,才是一切邪惡的根源。絕大多數人都是憑藉自己的勞動,獲得乾淨的金錢,進行理性且適度的消費。這次事件中就有人因為對金錢的貪欲而走上了不歸路,選擇違法的手段受到了法律的嚴懲,更把欠債人殺害沉潭,兩年後才得以重見天日。接到報警後,警方很快就鎖定了和張宏有債權關係的胡方權,並追跡他的下落。

納·霍桑曾說過:金錢並不像平常所說的那樣,是一切邪惡的根源,唯有對金錢的貪欲,即對金錢過分的、自私的、貪婪的追求,才是一切邪惡的根源。

在現代社會,人們對金錢的需求從未减少,對金錢的渴望也從未熄滅。絕大多數人都是憑藉自己的勞動,獲得乾淨的金錢,進行理性且適度的消費。

這次事件中就有人因為對金錢的貪欲而走上了不歸路,選擇違法的手段受到了法律的嚴懲,更把欠債人殺害沉潭,兩年後才得以重見天日。

生意場上的初相識

被沉潭的受害人名叫張宏,是個內蒙古商人,經營著自己的生意。據說在老家開了數家不同產業的店,為人熱情大方,很多人都願意和他合作,囙此事業上也算順風順水。

商人的世界裏人脈是必不可少的。常言道多一個朋友就多一條路,也是因為這樣,張宏結識了許多商場上的朋友,其中就有他以後的債主,胡方權。

胡方權有很複雜的犯罪前科,早些年販過毒、也從事過網絡賭博和槍支販賣等案件,認識的人很多,社會背景相當繁雜。

在張宏這裡聽說胡方權財大氣粗,很有經商頭腦,在一眾商人也算是佼佼者,財富更是積累得不少,事業做得很大。

於是2010年,在張宏出現資金短缺時,他選擇了向胡方權借錢,他這才知道胡方權也在做非法高利貸生意,雖然資金到賬快,但是利息也相當高昂。

急需資金的張宏還是找胡方權借了2650萬,後來這筆錢利滾利,最後居然飆升到了5000萬。

靠著借來的資金重新拯救產業的張宏,在起死回生後不願意還如此高昂的欠款。

向胡方權提議能否按照銀行利息還錢,胡方權當然拒絕,還把這筆債的利息翻了好幾倍,張宏也不肯退讓,於是這筆欠債就一直拖到了2012年。

討債引發的沉塘悲劇

在拒絕還債後,張宏就開啟了逃債之路,一直東躲西藏。胡方權意識到所有的消息石沉大海,惱怒不已的他四處查找張宏的下落,終於也有了發現,二人商量好决定談判。

胡方權在電話裏和張宏說可以考慮降低利息,寬鬆一些年限,張宏沒有多想。

張宏本來就是個生意人,只簡單地以為是和“債主”商量一下,可他沒想到的是,心狠手辣的胡方權早就打算來“硬”的了。

2012年6月11日晚上,胡方權把張宏約在杭州區溫德姆飯店,毫無防備的張宏剛露面就被胡方權的人給控制住了。

他們把張宏塞進去一個大約一立方米的鐵籠子裏,像個牲畜一樣每天毆打他,並讓張宏家人籌集5000萬元贖金。

聽著丈夫氣若遊絲的聲音,張宏的妻子顧芸香知道丈夫一定遭受到了非人的折磨。

面對綁匪要求的5000萬,顧芸香東拼西湊,把家人朋友都借了個遍也只籌到了620萬元,連利息錢都不够。

在無奈的顧芸香最後還是報了警,就在這時張宏又一次失去了消息。

接到報警後,警方很快就鎖定了和張宏有債權關係的胡方權,並追跡他的下落。可是狡猾的胡方權四處轉移,警方一時也找不到他的踪迹。

由於在囚禁張宏的80多天裏,胡方權只收到了620萬,這讓他氣憤不已,决定把張宏“處理”掉。

9月1日,胡方權和手下把張宏與鐵籠子一起搬上了車,在上面蓋上了一張油布,在到達浙江麗水青田灘坑水庫時,把他連人帶籠推進了深達80米的水庫中。

張宏在被推下去時依舊是有意識的,相當於“活埋”,在小籠子裏的而他奮力掙扎,可都無濟於事。

這個身高1米8200斤重,家庭美滿,事業有成的男人最終喪命在冰冷水庫裏的一個小籠子中。

屍體現世難逃法網

警方竭力尋找胡方權的下落,可是狡猾的胡方權頻繁更換藏身地,從不在一個地方久待,一時也找不到他的下落。

後來收到消息,說胡方權和他的情婦已經轉移到泰國,警方迅速聯系了泰國警方,最後胡方權和他的13個手下終於在兩方警詧的配合下被捕獲。

雖然嫌疑人被抓捕歸案,可老謀深算的胡方權知道警詧還沒有找到屍體,堅決不承認自己殺害了張宏的犯罪事實。

只說他在囚禁了張宏3個月沒有收到錢,就放他離開了,至於他去了哪裡自己就不知道了。

確實只要沒有找到屍體,就沒有辦法給胡方權定罪。沒有屍體也沒有證據,案件一時陷入了僵局。

最後還是胡方權的其中一個手下鬆口,說出了屍體在浙江的一個水庫。

可由於浙江麗水青田灘坑水庫水深近百米,加上面積相當寬廣,算起來的話有300平大小,打撈工作十分困難。

但是警方並沒有放弃,不僅人力蒐索還運用了水下科技和機器人等手段。他們清楚,早一天找到屍體,就可以早一天懲治罪犯。

在警方的不懈努力下,耗費了兩個多月,終於在2015年1月發現了張宏的屍體。面對鐵一般的事實,胡方權再也無力反駁。2016年被判處死刑。

結語

從客觀角度上說張宏沒有遵守“欠債還錢”的契約精神,在一定程度上是不正確的。但從他借高利貸那一刻起,就已經一步步走向深淵。

胡方權因為欠債人不按時還錢,就暴力毆打,非法囚禁,甚至最後殺人拋屍。這種行為更是殘忍恐怖,令人髮指,還妄圖逃脫法律的制裁,最後受到了應有的懲罰

當我們遇到金錢困難時,應該用正確的合法的方法去處理。如果急需,也應該在合法的通路合理借貸,拒絕非法的高利貸,養成良好的理財意識。

現在出現了許多校園裸貸案件,就是因為許多女大學生隨意揮霍、超前消費,最後深陷高利貸的噩夢之中,無法自拔。

身為法治社會的公民,我們的一言一行都在道德和法律的規定之下,更應該把控好自己,不要因為一時的小利被蒙蔽了眼睛,做出讓自己,讓他人抱憾終身的事情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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