肅南大長嶺吐蕃文物出土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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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經過認真分析,專家組對肅南縣博物館的一批金銀器、鎏金銅器等確認為吐蕃族的遺物,並把其中的八件藏品鑒定確認為國家一級文物。這批吐蕃文物的鑒定確認,不僅填補了甘肅省吐蕃文物的空白,而且對研究唐代吐蕃在河西走廊的歷史、經濟、文化具有重要的意義。這批吐文物出土於肅南裕固族自治縣馬蹄區西水鄉二夾皮村大長嶺山坡。大長嶺墓葬及墓葬中出土的這批吐蕃文物正是吐蕃佔據河西走廊時期的遺存。

一、吐蕃文物的確認

1996年8月29日,由國家文物局組織的文物鑒定專家組一行13人。對張掖地區六縣(市)館藏一級文物進行鑒定確認。經過認真分析,專家組對肅南縣博物館的一批金銀器、鎏金銅器等確認為吐蕃族的遺物,並把其中的八件藏品鑒定確認為國家一級文物。

這批吐蕃文物的鑒定確認,不僅填補了甘肅省吐蕃文物的空白,而且對研究唐代吐蕃在河西走廊的歷史、經濟、文化具有重要的意義。

二、吐蕃文物的出土經過

這批吐文物出土於肅南裕固族自治縣馬蹄區西水鄉二夾皮村大長嶺山坡。1979年8月14日,二夾皮村的八位村民在村東偏北7公里處的大長嶺山坡耕地時,發現古墓,擅自挖掘,並搶奪墓內隨葬品。許多珍貴文物在哄搶中被破壞。該村黨支部書記尕正花聽到挖墓獲寶的事後,立即叫來參與挖墓的村民,瞭解情况,向他們宣講保護文物的政策,並將其獲取的文物收繳到村部保管,同時向地、縣文化部門做了彙報。3天后,張掖地區和肅南縣文化、公安部門派人到二夾皮村作善後處理,收回墓葬出土文物,並組織文物工作者對大長嶺古墓進行清理。

三、墓葬的結構

這座墓葬是由墓道、甬道、前室、後室四部分組成的土室結構墓。墓道清理前已被破壞。

墓葬甬道長4. 4米,寬1.6米,高1.8米。在甬道靠近前室門處,出土兩具馬屍骨。前室門向東南,門用十層石塊砌堵,分內、外兩層,高1. 8米,外層寬1.6米,內層寬1.2米,厚1.35米。前室平面近方形,南北長3. 5米,東西寬3.1米,拱頂高2. 25米,墓頂距地表2.1米。後室門在前室後壁地坪以下,寬1.2米,高0.9米,厚0.6米。後室平面方形,邊寬3.3米,拱頂高2.2米。室頂距地表3. 8米。後室後壁用0.25米厚的松木板鑲制(清理時已散落於地),板面上用土紅色鋪底,墨筆勾繪十二生肖圖。棺鐓置於墓室中部,室頂拱上置頂棚,頂棚用兩根椽子為檁。上置13根3釐米見方的木條,蓋一層黃絲綢帳幔。

四、葬具與葬式

在墓葬前室正上方設一木制銅飾雙人床,已殘,木構件散落於地。從殘件看,床頭上部橫木呈菱花形,床腿方圓形,在兩床腿和床頭下部之間的木構件呈方格形花欄,在榫鉚接縫處用鎏金銅片鉚飾(據目擊者講,床頭上部兩端鑲有銅制鎏金龍頭。現收藏三個)。

前室地面還散佈有殘毀的鞍韉、馬具上的飾品。

後室棺鐓清理時已散落於地。前鐓的松木板,由三塊木板拼接。高60釐米,寬70釐米,上部呈橢圓形。板面正中用墨筆清繪一歇山頂式門樓建築。門樓上部繪一金翅鳥王。門柱兩側各繪一武將,身著鎧甲,一手持劍,一手叉腰,立於門側,門樓下繪臺階。後鐓木板高28釐米,寬42釐米,由兩塊木板拼接,上用墨色清繪一門樓,大門兩側各繪雲氣兩朵。棺木松幫柏底。棺內屍骨頭南脚北,男性,頭戴鐵絲網盔帽。內用黃絲綢縫製。頭上紮有22釐米長的小辮子兩條,上用黃絲綢繞著;上身著衣16層,下身14層;外衣為米黃色錦緞夾,用金絲線織成,富麗堂皇;內層衣料為織錦團花圖案,華麗莊重;腰系3釐米寬的牛皮腰帶,上著鎏金銅飾。屍體左邊置腰刀六把(大、中、小各兩把),右邊放鐵劍一口,刀、劍均已銹蝕。脚登高腰牛皮馬靴。

五、出土器物

經過對墓葬清理和文物徵集,墓葬共出土各類金器、銀器、鎏金銅器、鐵器、金銅飾件、木器、木板畫等文物143件。現擇其主要的介紹如下:

1.單耳帶蓋鑲珠金壺。此壺腹圓平底,圓肩,直頸,侈口,卷沿,圓拱壺蓋中央有一杯形紐,紐上鑲嵌一顆圓形綠松石,壺肩部有凸弦紋一周,一側鉚一蓮花瓣形橫耳,下連一單耳,橫耳中央鑲嵌一顆圓形綠松石。壺通高17.5釐米,口徑6. 5釐米,底徑6. 5釐米,腹圍32.5釐米,重709克。

2.鎏金六龍銅杯。杯高10.2釐米,口徑9釐米,重235克。杯圓球足(杯托已殘),腹分六面,兩面間有一棱相隔,每面模鑄一龍。杯敞口,口部四周飾雲紋。足部四周模鑄12葵瓣紋。

3.鎏金菱花形三折疊銅高足盤。盤通高19.5釐米,盤內徑20釐米,邊寬4. 5釐米,盤沿呈菱花形,重219克。盤底部焊三高足,足分兩截,足中部兩端呈子母扣,用穿釘相連,可折疊。足上截焊於盤底,下截呈板瓦狀,上窄下寬向外撇,中上部呈半球形,並有兩個月牙形孔,足下部飾回形紋。

4.鎏金銅盞托。托呈圓盤形,中間有一凹進的托心,托直徑25.5釐米,托心內徑10.5釐米,深4.5釐米,托邊緣有凸棱一圈,一側鉚有托柄。

5.銀匝。平底敞口,口沿呈橢圓形,最大口徑16釐米,底徑10釐米,高5釐米,匝底部陰刻一“傅”字,為精書體。

6.如意形金飾。金垂飾呈如意形,長8. 5釐米,寬3. 6釐米,厚2釐米。垂飾畫凸背凹,正面鏤孔,其正中紋飾為桃形,邊為草葉紋。

7.鎏金龍首銅飾。為木床頭飾件,共三件。長15.2釐米,重898克,龍首末端凹進,內鑲木頭。出土文物中還有洗、盤、刀、劍等器物,但大部分是一些鎏金銅質的鞍韉、馬具、玉帶飾品。飾品形狀不同、有長方形、方形、雲紋形、菱花形、半圓形、桃形等。多為翻鑄鏤孔,其紋飾多樣,有飛馬,走獸、草葉、壽桃等紋樣,造型生動,工藝精湛。

六、結語

縱觀這批文物,在造型和紋飾上一方面展現了唐代墓葬和金屬器皿的特點,如器皿及飾品邊部呈圓形外,還有菱花形、葵形、墓葬中出現的十二生肖木板畫等。另一方面又有其獨特的民族特色,如在一些器皿上嵌鑲裝飾品,紋飾多有馬、獸、草等。這尤以三折疊高足鎏金銅盤為典型,其盤三條可折疊的盤足既可使盤伸高又可縮矮,使這一器物的實用性和靈活性大大增强,極富民族特色。在器皿的製作工藝上,除了用翻鑄或捶拍成器外,還採用線雕鏤孔的方法,運用切削加工、拋光、焊接、鉚固、鎏金、嵌鑲等工藝,說明當時的器物製作科技工藝相當發達。

墓葬所在地位於絲路甘州城南。西元8世紀中葉到9世紀中葉這裡被吐蕃佔據長達百餘年,直到鹹通四年(863年),唐王朝複置凉州節度使後,河西走廊才又暢通無阻。大長嶺墓葬及墓葬中出土的這批吐蕃文物正是吐蕃佔據河西走廊時期的遺存。從墓葬的結構和隨葬品分析,墓主人的身份相當於唐代三品以上的官職(唐代葬制規定,享有三品以上職位的官員死後才可享用雙室結構的磚室墓),不但其地位顯赫,而且是一比特馳聘疆場的將軍。由於墓葬被破壞,清理中沒有發現任何文字與幣制,對墓葬的年代和墓主人身份無法進行準確的考證。但這批珍貴的文物寶藏為我們再現了吐、漢民族文化交流的歷史,也是兩個民族團結友誼的象徵。

轉載自西藏考古

标签: 鎏金 墓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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