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人看守所內被打致脾臟切除,管教民警被處分,保外就醫申請未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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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21年初,39歲的劉小豔因涉嫌銷售假冒注冊商標被刑事拘留,羈押在河南省開封市祥符區看守所內。現時,已有兩名毆打劉小豔的在押人員被提起公訴。對此,看守所負責人表示劉小豔因不符合變更強制措施條件,現在仍在羈押中。當天下午,管教民警劉衛東到監室巡查,劉小豔請求調換監室遭拒。事後,管教民警劉衛東受到黨紀處分。宋小蘭要求看守所複查,但未獲準予。

嫌疑人在看守所中被打,脾臟切除手術後身上留下疤痕

2021年初,39歲的劉小豔因涉嫌銷售假冒注冊商標被刑事拘留,羈押在河南省開封市祥符區看守所內。

2021年11月5日,劉小豔同監室的室友向他借衣服,因為沒有答應,6名室友將其圍毆,持續時間5分鐘。醫院檢查發現,劉小豔脾破裂、腎挫傷、肺挫傷、肋骨骨折,進而進行了脾臟切除手術。之後,切除脾臟損傷被鑒定為重傷二級。

現時,已有兩名毆打劉小豔的在押人員被提起公訴。

劉小豔妻子認為,丈夫被打成重傷,在未痊癒的情况下即被收押顯得“不近人情”,囙此申請變更強制措施。對此,看守所負責人表示劉小豔因不符合變更強制措施條件,現在仍在羈押中。

切除脾臟的手術記錄

102監室內的群毆

劉小豔是湖北省孝感市孝昌縣花園鎮人。39歲的他初中畢業,曾輾轉深圳、北京等地以給私人老闆開車為生。在妻子宋小蘭眼中,丈夫為人隨和,做事踏實。

因長年開車,劉小豔腰椎間盤長過息肉,鐳射手術恢復後他改了行,回到湖北老家,開始做一些貨品買賣,賺差價。

最近一年,劉小豔夫婦與父母一起生活,妻子只知道他搞貨物批發,不知道具體做什麼,但工作上時常不順。加上宋小蘭在家帶孩子偶感煩躁,兩人曾拌過幾句嘴。

據宋小蘭稱,2021年3月7日下午,丈夫開車去武漢買東西,晚上回到家後,宋小蘭準備睡覺時,丈夫又出門去孝昌街上,當晚沒有回家。

3月8日早上,開封市警察局警察來家裡,要帶宋小蘭去孝昌縣警察局審訊,她才知道丈夫劉小豔涉嫌犯罪,淩晨在孝昌縣街上被捕。

10日下午6點多,警察讓宋小蘭給劉小豔帶上1000塊錢和幾件衣服,兩人在孝昌縣警察局匆匆見了一面後,劉小豔被警詧帶往河南,兩天后,他被刑拘。

拘留通知書顯示,河南省開封市警察局城鄉一體化示範區分局偵查發現,劉小豔涉嫌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

拘留通知書顯示,自2021年3月11起,劉小豔被羈押在開封縣看守所(祥符區看守所)。

深一度從多個信源獲悉,劉小豔被羈押在祥符區看守所102監室,同時其在押人員還有張五一、李歌等人,首長監室的管教民警名叫劉衛東。

11月4日這天,劉小豔收到家人寄來的兩套類保暖的厚睡衣,並將其中一套借給了一比特在押人員。

據劉小豔回憶,當時,另一在押人員李歌對他說“你的衣服有沒有地方放啊?”他沒應聲。李歌接著問“能不能給我一套?”劉小豔說了句“已經借給別人一套了,怎麼再借給你呢?”此時,李歌一邊說著“你想借給誰就借給誰啊?”,一邊走近借到衣服的在押人員,讓其把衣服脫掉。

記者從多個信源獲悉,多名在押人員都看到了這一幕,監控錄影也記錄了這一行為。

劉小豔認為,李歌的態度從說第一句話時已經顯得“囂張”,他看情况不對,就按下了警報。他向值班警察提出要求,要見駐所檢察官,警察只說了一句“好的”,駐所檢察官沒到監室。

當天下午,管教民警劉衛東到監室巡查,劉小豔請求調換監室遭拒。之後,劉衛東得知上午的事情後分別找到同監室的在押人員談話,但仍不同意調監室。劉小豔表示,他曾對劉衛東說過“不給我調,我一定會挨打”。

針對此事,深一度多方聯系劉衛東,未果。祥符區看守所工作人員表示,劉衛東對劉小豔反映情况的處置措施是,告訴李歌“人家借給誰衣服是人家的自由”,並通知了李歌家屬送衣服給李歌。

11月5日早上8點,劉小豔被在押人員張五一打在眉頭上一拳,緊接著被李歌扇了一巴掌,倒了在鋪位上。他想按警報但被封锁,要去幫他按警報的在押人員也被打。當時,劉小豔趴在地上抱著頭,他只知道好幾個人圍著他拳打脚踢,持續約5分鐘。最終被另一在押人員叫停。此時的劉小豔已癱在地上。

多個信源向深一度透露,看守所的現場錄影畫面上能看到這一幕。但祥符區看守所工作人員稱,劉小豔自入監以來表現很好,從未出現過與人發生衝突的情况。102屬於非重點監控監室,也沒發生過打架事件。

當天,事發1個小時後,其他人都出去放風,劉小豔挪著身子按下警報。10點剛過,他被送往開封市第三人民醫院救治。

事後,管教民警劉衛東受到黨紀處分。

脾臟切除致重傷二級

入院記錄顯示,2021年11月5號10點59分,劉小豔已出現神志差,頭部疼痛,腹腔積血的症狀。診斷結論為,創傷性脾破裂、腎挫傷、肺挫傷、左側第6和7肋骨骨折、腹腔積血、腰椎間盤突出。中午12點25分,他接受了脾臟切除手術。

這天下午5點多,妻子宋小蘭接到看守所負責人打來的電話說,劉小豔被人打了,做了脾臟切除手術,叫宋小蘭去醫院看護。

據宋小蘭描述,11月6日上午,此時劉小豔麻醉已經消退,身上插了很多管子,全身不能動,無法進食,嘴唇乾裂。11月10日和12日,劉小豔先後被送去做超聲檢查和CT檢查,兩張報告單均顯示,身體多處損傷未恢復。

11月18日,劉小豔能被扶著坐起來,宋小蘭回憶,“坐一會兒他就說腦袋特別暈,身上沒有力氣,肋骨很痛。”20日,劉小豔小解時尿裏帶血。

2021年11月20日,開封縣警察局作出鑒定意見通知書,通知書顯示,劉小豔脾臟破裂手術切除的損傷程度被鑒定為重傷二級;左腎挫裂傷並包膜下血腫損傷被鑒定為輕傷二級。

11月22日淩晨,護士來給劉小豔抽血。23日上午,警察帶劉小豔出院回到看守所,出院依據是抽血結果,以及“能下地走路”。

出院前半個小時,得到看守所警察允許後,醫生給劉小豔做了超聲檢查,檢查結果還沒出來,劉小豔被帶上警車。

這次超聲檢查結果為疝氣,當天出院記錄上面寫的“患者要求出院”。據妻子宋小蘭所說,他們並沒有同意出院,當時劉小豔沒力氣,爬著上了警車。

2021年12月15日,劉小豔被查出“左側第9肋骨骨折”

保外就醫申請未獲准

劉小豔回到看守所後,家人只能通過代理律師瞭解劉小豔的身體狀況。律師稱,劉小豔說自己身體不舒服時,看守所會給開藥吃。劉小豔整個人的精神狀態比較差,律師形容上一次見他,“走路時腰直不起來”。

宋小蘭曾向看守所申請,請求對劉小豔變更強制措施。收到的回復是,劉小豔不符合保外就醫條件。其代理律師認為,劉小豔的傷情包括但不限於肺出血、脾臟摘除、腎挫裂傷、肋骨骨折,但警方只對他做了脾臟摘除和肋骨骨折兩項鑒定,傷情鑒定不全面。

宋小蘭要求看守所複查,但未獲準予。深一度獲取的醫學檢查報告顯示,看守所分別於12月15日和24日帶劉小豔去醫院做了檢查。15日的診斷報告顯示,脾臟傷切除術後、左腎損傷治療、左側第9肋骨骨折,醫生手寫處理意見為“繼續觀察”。

24日的診斷報告顯示,血小板稍高、雙肺散在纖維灶、腰間盤膨出。醫生意見為“隨診複查”。看守所負責人解釋說,劉小豔未獲得保外就醫的原因有兩個,一是劉小豔去醫院做的傷情鑒定,達不到法定的保外就醫的條件。二是開封市人民檢察院稱,劉小豔的案子很可能是5年以上刑事案件,依法不支持取保候審。宋小蘭覺得傷還未痊癒就把人關押太不近人情。

來源:北青深一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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