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女孩周蘭君明碼標價的婚姻:“沒有5000萬,有什麼資格娶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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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一檔相親節目上,某女嘉賓的一句“寧願坐在寶馬車上哭,也不願在自行車上笑”說出後,廣泛流傳網絡,並且貼上了“拜金”的標籤;浙江女孩周蘭君明碼標價的婚姻“沒有5000萬,有什麼資格娶我”同樣如此,話說出來後,很多人都覺得她眼高手低。周蘭君的種種驚人之語通過節目爆出,馬上引起了議論,有責駡她拜金、虛榮的,有嘲諷她的,認為周蘭君看不清自己的條件。另外,在明知他人有配偶的情况下與其結婚,涉嫌重婚罪。

在一檔相親節目上,某女嘉賓的一句“寧願坐在寶馬車上哭,也不願在自行車上笑”說出後,廣泛流傳網絡,並且貼上了“拜金”的標籤;浙江女孩周蘭君明碼標價的婚姻“沒有5000萬,有什麼資格娶我”同樣如此,話說出來後,很多人都覺得她眼高手低。

婚姻的本質是什麼?有人認為是以“愛”為基礎的經濟行為,對雙方的家庭資源進行資產配寘和綜合,以期達到經濟效益最大化。經濟主要是指錢財,人們談論的門當戶對,同樣也是從所擁有的財富出發。

物欲橫流的社會中,有不少人習慣用金錢衡量一切事物,而這也是最簡單的思考以及處理的管道,比如說一個人不會在行為上對自己有高的要求,只在乎自己能擁有多少錢,錢多意味著能辦成的事多,錢多的富豪又怎麼會娶不到年輕貌美的嬌妻?如果男子沒有多少錢,娶不到媳婦,便可以找對方嫌他窮的理由。

周蘭君參加相親節目時還在讀大二,年僅20歲,如花似玉,年輕氣盛,稱自己是為了高富帥才到浙江這邊來的,她最大的資本就是年輕,還說人格獨立是我與其他年輕女孩最大的區別。

周蘭君的種種驚人之語通過節目爆出,馬上引起了議論,有責駡她拜金、虛榮的,有嘲諷她的,認為周蘭君看不清自己的條件。

但如果男方的父母具有明辨是非的能力,求真務實,恐怕應該懂得“娶妻應娶賢”的道理。

有些女子的確是把婚姻、感情當成了自己的跳板,目標明確,比如位列2010年全球十大超級富豪家後榜首的鄧某某,鄧某某是個有手腕的女人,雖然沒有驚人的相貌,但通過年長她31歲的美國男子以及國際傳媒大亨兩任丈夫,鄧某某今非昔比。

即使第二任丈夫與其離婚,沒有改變家族信託基金的繼承規則,但鄧某某依然獲得了套位於故宮東面的四合院,而鄧某某上大學時還得靠他人資助。

梁某某在明知賭王已婚,年長自己39歲的情况下依然成了“四太”,即使不是合法夫妻,但她通過賭王的確成功擁有了巨大的財富。

這些女子有手段,雖然婚姻中男女懸殊大,卻少有人評估她們拜金、虛榮,但周蘭君就顯得不太聰明了,而且我國法律明文規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另外,在明知他人有配偶的情况下與其結婚,涉嫌重婚罪。

雖然我國已不承認事實婚姻,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登記管理條例〉施行後發生的以夫妻名義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處罰的批複》中有明確答覆:新的《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發佈施行後,有配偶的人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仍應按重婚罪定罪處罰。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因重婚或與他人同居而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我國實行的是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我們可以理解每個人的追求不一樣,但現今是法治社會,觸及法律,很可能造成自己的目的沒達成、反倒惹上一堆麻煩的結局。

周蘭君將自己的婚姻明碼標價,若是借結婚索取錢財,比如說對方要給她多少錢,否則就不嫁,是違法的行為,不過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男性能够自主選擇。周蘭君可以選擇嫁與不嫁,男性也可以選擇娶與不娶。

那麼評估周蘭君虛榮、拜金,使她的名譽造成一定的影響,是否涉嫌侮辱罪或構成侵權?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敗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

名譽侵權則應當根據受害人確有名譽被損害的事實、行為人行為違法、違法行為與損害後果之間有因果關係、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來認定。一般情况下,具有辱駡行為,造成嚴重的後果,構成侵權或涉嫌犯罪,客觀評價他人,並不違法犯罪,其名譽受損則是因為其自身的行為或言語所導致,並不能認定評估者侵權。

侮辱罪的構成要件則包括以下四種內容:

必須要有侮辱行為。侮辱的管道有多種,哪怕與人握手後,隨即取出紙巾擦拭,作嫌惡狀,也是一種侮辱,但不構成犯罪。

侮辱行為必須公然進行,比如在大馬路上謾駡他人。

侮辱對象必須是特定的人。

情節嚴重,這是構成犯罪的重要因素,比如當眾把糞便塞入他人口中等手段惡劣的,或者造成他人不堪侮辱自殺或精神失常的。

不過散佈有損他人名譽的真實事實,客觀上保護了公共利益的,不構成侮辱罪。

人生百態,各有選擇,種什麼因得什麼果,周蘭君當年的驚人之語不少,大家評估了,嘲諷了,最終還是各自過各自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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