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議事規則》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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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22年11月25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五次會議修訂通過了《北京市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議事規則》(以下簡稱“常委會議事規則”),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25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五次會議修訂通過了《北京市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議事規則》(以下簡稱“常委會議事規則”),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我國堅持和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載體,人大常委會是人民代表大會的常設機關,行使憲法和法律賦予的重要職權。原常委會議事規則於1988年5月經市九届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通過,先後作了四次修改。法規實施30多年來,為保障常務委員會依法行使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權,規範議事程式,提高議事質量和效率,發揮了重要作用。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衕誌為覈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全面加强黨對人大工作的領導。2021年10月,黨中央召開人大工作會議,對新時代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加強和改進人大工作作出全面部署。2022年10月,黨的二十大報告對加强人民當家作主制度保障作了進一步的明確要求。去年11月,市委召開第六次人大工作會議,對全面梳理完善人大制度、完善會議組織,規範議案提出、審議表決等程式,提出了具體要求。今年6月,市第十三次黨代會指出,要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

近年來,全國人大加快推進立法修法行程,對規範改進人大及其常委會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在近年來的實踐中,市人大常委會形成了一些創新成果和經驗做法,迫切需要總結固化下來。面對新要求、新形勢,有必要對常委會議事規則進行全面修訂。

修改常委會議事規則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思想,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修改後的憲法法律有關規定,貫徹中央人大工作會議精神,落實市第十三次黨代會和市委第六次人大工作會議要求,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堅持和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保障常委會依法履職,規範常委會會議運行程式,進一步提高議事質量和效率。

在常委會議事規則修改過程中,市人大常委會法制辦公室、研究室等部門匯總分析全國人大常委會和兄弟省區市人大常委會議事規則,梳理近年市人大常委會工作經驗做法,對具體問題進行深入研究,先後徵求了“一府一委兩院”、常委會有關工作機构、各區人大常委會、市人大代表和常委會法治建設顧問的意見,認真研究吸納。

常委會議事規則共八章五十七條。主要進行了五個方面的修改:

一是充實“總則”內容。明確常務委員會指導思想,將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三者有機統一,依照憲法和法律規定行使職權,堅持和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始終同人民保持密切聯繫,充分發揚民主,集體行使職權等方面內容寫入總則。

二是落實憲法法律要求。新增常務委員會會議任免的國家工作人員依照法定程式產生後,進行憲法宣誓的規定。根據地方組織法、監察法規定,結合本市實踐,在列席常委會會議、提出議案、聽取審議專項工作報告、詢問和質詢等有關條款新增“市監察委員會”的表述。

三是調整篇章結構。將原常委會議事規則的“質詢”一章的章名修改為“詢問和質詢”,對全體會議、分組會議中關於“聽取意見、回答詢問”的內容集中作出規定,新增對“專題詢問”的規定。新增“公佈和備案”一章,將現行議事規則第七章“附則”中關於“公報”和“備案”的規定移至此章,並對公佈的內容範圍、通路載體作出規定。將第四章章名修改為“報告的聽取和審議”。

四是細化議案、報告規定。根據有關法律規定、中央要求和實踐經驗,完善議案提出和審議程式,新增對人事任免案、撤職案、罷免案的規定,以列舉的管道補充完善常委會聽取報告的範圍,明確有關報告審議意見的處理程式,補充關於調查委員會的規定。

五是細化會議召開規定。根據常委會會議實踐,明確會議列席人員範圍,新增臨時召開會議、採取視訊會議召開、聯組會議形式、新聞發佈、信息化應用等規定,規範發言、記錄、簡報和存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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