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關於深化生態保護補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政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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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日,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印發《北京市關於深化生態保護補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京辦發〔2022〕32號,以下簡稱《實施意見》),現將政策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近日,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印發《北京市關於深化生態保護補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京辦發〔2022〕32號,以下簡稱《實施意見》),現將政策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關於政策出臺的背景

2021年9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深化生態保護補償制度改革的意見》(中辦發〔2021〕50號以下簡稱《中央意見》),以完善分類補償、健全綜合補償、推進多元化補償為重點,對未來15年生態保護補償制度進行了系統設計,並要求各地主動謀劃,精心組織,認真落實。

為貫徹落實《中央意見》要求,鞏固本市生態保護補償階段性成果,深化生態保護補償制度改革,進一步加強首都生態文明建設,結合現時北京市實際情況,製定了《實施意見》。

二、《實施意見》出臺的意義

在國家生態保護補償新形勢下,此次出臺的《實施意見》,在落實《中央意見》基礎上,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實施綠色北京戰畧,將進一步加快健全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更好結合、分類補償與綜合補償統籌兼顧、縱向補償和橫向補償協調推進、强化激勵與硬化約束協同發力的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同時强化資金全過程管理,進一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推進綠色低碳發展。

三、《實施意見》主要內容

《實施意見》共分為六大部分二十二條。主要內容有:

(一)改革目標

本市深化生態保護補償制度改革的目標是:到2025年,以生態保護成本為主要依據的分類補償制度更加完善,以提升公共服務保障能力為基本取向的綜合補償制度有序深入,以受益者付費原則為基礎的市場化、多元化補償機制逐步拓展,生態保護者和受益者良性互動的局面基本形成,與經濟社會發展狀況相適應的生態保護補償制度體系基本完備。到2035年,形成以綜合補償為主導、分類補償為補充、市場化與多元化補償共同推進的生態保護補償格局,形成適應新時代生態文明建設要求、具有首都特點的生態保護補償制度。

(二)重點改革任務措施

一是完善重要生態環境要素的分類補償制度。分別聚焦森林、水流和耕地等重要生態環境要素,針對性完善補償制度。此外,逐步探索統籌保護模式,科學合理推進生態保護補償資金統籌分配,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二是優化縱橫結合的綜合補償制度。强化重點生態功能區縱向補償,强化生態涵養區保護補償,健全跨區域橫向生態保護補償,促進生態受益地區與保護地區利益共用,强化首都生態安全保障。

三是健全市場化、多元化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發揮市場機制作用,通過完善市場交易機制、拓展市場化投融資管道以及探索多元化補償管道,充分調動全社會參與生態保護的積極性。

四是完善補償配套措施,發揮政策合力。通過嚴格落實法律法規、發揮財稅調節作用、强化生態環境監測評估、完善生態產品價值評估和統計等配套政策,為深化生態保護補償制度改革提供保障。

五是强化責任落實,穩步推進改革任務。優化資金分配導向,健全生態保護評估機制,建立與考評相結合的資金分配及績效評價制度,加強監督問責,强化責任落實,切實推進改革任務。此外,積極文宣引導,推動形成全社會保護生態環境的良好氛圍。

四、《實施意見》的主要考慮

一是更加系統化推進。系統謀劃生態保護補償制度,統籌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系統治理,堅持重點突破與整體推進有機結合,强化各項制度銜接,完善森林、水流、耕地等分類補償,優化縱橫結合的綜合補償制度。

二是更加多元化推進。完善市場交易機制,强化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細化綠色金融產品;加大綠色產業培育、教育培訓,建立健全自然保護地特許經營管理制度等,探索推進多元化補償管道,充分調動全社會參與生態環境保護的積極性。

三是更加精細化推進。優化補償資金分配導向,對取得示範創建、創新工作示範性强的街道鄉鎮在補償資金分配時予以傾斜;加强補償資金績效考評,有序推進生態保護補償資金全面預算績效管理,强化績效評價結果運用。

五、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為加强生態保護補償制度體系建設,各部門將加強溝通協調,全面推進落實各項工作要求,確保深化生態保護補償制度的相關任務順利實施,讓良好的生態環境成為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的有力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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