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調整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的通知》的政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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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北京市社會救助實施辦法》(市政府令第282號)、《關於建立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調整機制意見的通知》(京政發〔2005〕13號)、《關於建立本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調整機制意見的通知》(京政發〔2006〕15號)。

  一、低保標準的調整依據

《北京市社會救助實施辦法》(市政府令第282號)、《關於建立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調整機制意見的通知》(京政發〔2005〕13號)、《關於建立本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調整機制意見的通知》(京政發〔2006〕15號)。

二、低保標準的調整內容

市民政局、市財政局會同國家統計局北京調查總隊測算、製定了本市低保標準調整方案。具體為:本市低保標準現為每人每月1320元,調整為1395元,上調75元。

調整方案書面徵求了各區人民政府、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社會救助聯席會議辦公室成員單位意見,並經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三、經費來源

因標準提高所新增的經費,由各區財政負擔。

四、實施時間 

市民政局、市財政局聯合發佈低保標準調整通知,於2023年7月起正式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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