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解讀《海南自由貿易港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有效平衡市場與監管進一步釋放市場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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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將於5月1日起施行的《海南自由貿易港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引發各界廣泛關注。《條例》有何特別之處,又將對市場主體釋放哪些利好?4月24日,中國政法大學教授、中國法學會商法學研究會會長趙旭東從多角度展開解讀。“《條例》進一步深化了市場主體登記確認制改革,規範了海南省市場主體登記管理,存在諸多制度亮點與創新之處。

海南日報海口4月24日訊(記者 李夢瑤)將於5月1日起施行的《海南自由貿易港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引發各界廣泛關注。《條例》有何特別之處,又將對市場主體釋放哪些利好?4月24日,中國政法大學教授、中國法學會商法學研究會會長趙旭東從多角度展開解讀。

“《條例》進一步深化了市場主體登記確認制改革,規範了海南省市場主體登記管理,存在諸多制度亮點與創新之處。”趙旭東表示,確立市場主體登記確認制是我國“放管服”改革的重要舉措,規範登記機關的自由裁量權,能有效提升市場主體登記的便利程度,優化降低市場准入門檻。

他注意到,《條例》細化了住所登記規則,並結合實踐進行了諸多制度創新。

“這有效平衡了登記機關的監管要求與市場主體的實踐需求。”趙旭東舉例,譬如《條例》第15條與第34條引入住所託管制度,既有利於放寬市場主體的登記條件、有效降低創業成本,也有利於充分發揮專業機构的作用、及時送達法律文書,提高司法審判和行政管理效率。

在推行登記確認制的基礎上,《條例》還進一步提升了市場主體登記便利度。“比如申請人無需再提供決議、决定等作為登記依據的檔案,或推行證照聯辦制度等,這些舉措有效簡化了登記流程、降低了登記成本。”趙旭東表示,開放、高效的“寬准入”原則,將有效激發市場活力。

“放得開”也要“管得住”。“《條例》通過加强事中事後監管,加大了對市場主體的違法處罰和信用懲戒力度,有利於維護市場秩序,促進公平競爭。”趙旭東認為,《條例》結合實踐進行制度創新,更新監管理念與監管管道,構建了“寬准入、嚴監管”的市場主體登記制度,進一步彰顯海南自貿港建設公平統一高效市場環境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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